诈骗犯黄某成,对外谎称叫“黄成”。男,1957年1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湖南省耒阳市人。 黄某成第一次犯诈骗罪,于2005年8月19日被耒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9年3月16日减刑后释放。黄某成第二次犯诈骗罪,被耒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1年12月16日交付执行,减刑后于2016年9月12日释放。 出来没两年,又出现在耒阳、郴州、永州和广州等地继续进行诈骗,干回老本行。我一直在想,像这种累犯,狗改不了吃屎,为什么还让他减刑出来呢?一直关在监狱里多好!既然出来了那,就好好做人,但还是一直招摇撞骗,没有任何悔改之意,这样岂不是一直会危害社会? 今天发此帖,就是要提醒大家注意,今后遇到此人,第一件事想到的就是报警! % Q& w& |6 Y) r, c: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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