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梅桥坚决反对无良商业开发强挖强占祖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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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耒阳市领导: 我们是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梅桥居委会十二小组组民,2018年8月中旬,耒阳市合兴宇成房产公司项目施工,强行进入我们本组山界范围,连夜施工,强挖我们的祖山四、五亩地。施工前期本组组民多次前去打招呼提醒过,施工时不要挖过了山界。施工方不但不听劝告,还连夜施工,强行越过山界,强挖我们的祖山,距我们最近的祖坟的距离,只有十几米远了。 事后我们强行阻断对方施工,以免祖山受到强挖破坏。据了解,耒阳市合兴宇成房产公司项目用地,是从耒阳方元豪晟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的。项目开发有栋8号楼,与我们祖山邻近,在项目规划设计用地不够时,未经本组组民的同意、允许,也没经任何合法程序征收、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就强挖强占我们的祖山地。这是非法侵占我们的土地,我们全体组民坚决反对这种无良的商业开发行为。 事后,蔡子池办事处及居委会领导出面协调,与耒阳市合兴宇成房产公司、本组组民代表开过协调会,但协商未果。关键是开发商这种强挖强占的行为激起组民的民愤民怨,又涉及到整个祖山征收的问题。办事处领导说,我们的祖山近七十多亩地,已圈了红线,也已向省里报批下来,土地是要征收的。既然征收,也有合法的征收正常程序,也有补偿安置方案,为什么没有召开组民大会通知?为什么没经组民签字同意、允许,并且在本组组民事前提醒、劝告的情况下,开发商还大胆强挖强占?这是种什么行为?一个老百姓私自去挖山,会不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又会得到什么处理结果?我们全体组民,坚决反对这种强挖强占的无良商业开发行为,也坚决反对祖山征收。理由如下: 1、开发商侵占祖山的行为,不但违法违规,还严重侵扰组民生活秩序。 耒阳市合兴宇成房产公司项目施工,没经组民同意、允许,并且在本组组民事前提醒、劝告的情况下,还大胆强挖强占我们的祖山地,已属非法侵占本组土地。并且距我们最近的祖坟的距离,只有十几米远了。这种侵占行为,引起组民们的种种担心与忧虑。1)开挖的山体斜坡很陡,附近有二、三十座祖坟。一旦滑坡,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2)此侵占行为一旦发生头一次,就可能有再一次。耒阳市合兴宇成房产公司现项目施工的土地与我们的祖山紧密相连,是同一座山的不同面。我们整个祖山有近两百座祖坟,若祖山可以随意强挖强占,涉及全体组民的祖坟,组民们能有心思安居乐业吗? 2、??征地报批未经本组组民知情确认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四)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从未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我们本组组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也未经本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完全是秘密进行,暗箱操作、从报批到批复下达之后组民无人知情,这显然违背了上述文件的基本规定。 3、没有举行征地之前的听证,也没有告知被征地农民申请听证的权利。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三、关于征地工作程序?(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市国土局在征地报批前没有举行征地之前的听证,也没有告知我们组民申请听证的权利。作为被征地人,其知情权、参与权均受到了严重的剥夺,同时违反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所以征地在程序上存在着违法性。 4、本组组民在市沿江北路项目征地、拆迁后,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对有稳定收益的项目,农民可以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在城市规划区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本组在2015年耒阳市沿江北路项目中,征收本组的土地140多亩,拆迁房屋几万平米,现三年过去了,1)拆迁房屋过渡安置费,超过有两三个月了,到期还没发放。而本组组民面临生活、生存的压力。2)我们拆迁房屋当时没有货币安置,是产权置换。现三年了,安置房建设至今连地下室基础都没搞好,不知何时交房。听说武广高铁那边十年了,安置房都没交房,难道我们的也要拖十年吗?组民们十分担心。3)2008年建污水处理厂时,征收我们本组的土地,就有预留安置地,现相关安置地的手续也未办理完成。 5、请尊重组民的感情,尊重公序良俗。 祖山是我们先祖长眠安息之地,上有近两百座祖坟。上承列祖列宗,下继子孙后代。我们先祖的祖坟,现留存最早有墓碑的,有清朝咸丰、光绪年间的,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了。从中国传统与尊重组民感情上讲,死者已逝,长眠安息于地下,不宜侵扰。而且在2004年民办正源学校征地时,已征走了我们祖山的正山,当时涉及上百座祖坟动迁。若再次大面积动迁祖坟,除人力、物力大量花费不算,还再次伤害全体组民对先祖的感情。 6、征收不是为公益事业,反对无良的商业开发。 生者有生者的生存、生活之地,死者有死者的安息之地。若为房产开发商的商业开发行为,就大面积去动迁组民的祖坟的话,这于公益事业无关,于老百姓有损、有伤害,只于开发商有谋利。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马阜岭公园作为公益建设,况且都没动迁祖坟,何况是我们本组的商业开发行为呢?!我们全体组民坚决反对无良的商业开发。 最后,我们恳请市领导真正用心考虑一下,我们全体组民的真实处境与感受。到目前,我们本组现基本上已经没有了耕地,又没有社会保障,作为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没有保障。仅有一点祖山地,是我们先祖长眠安息之地,现在都要面临征收,还被开发商强挖强占。我们全体组民还有退路吗?出于对市领导的高度信任,现请求妥善解决我们全体组民的诉求: 一、依法处理开发商的强挖强占行为,还全体组民的一个公道。 二、已挖的祖山地,尽快限期完成山体护坡。 三、我们的祖山地,坚决反对征收,反对搞无良的商业开发。请给我们组民留下最后一点追忆先祖的精神寄托之地。 四、尽快妥善解决、落实我们本组的相关安置问题 请求人:耒阳市梅桥居委会十二小组全体组民 日期: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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