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起到2020年,将会是农村脱贫致富的关键三年!这也是农村奔小康的最后一个计划阶段了,所以从明年起,农村的管理工作将会继续加强,尤其是针对农村房屋统筹这一点,陆续还会有不少政策出台。对于以下3类至今仍未有资格获取合法房屋确权资质的民宅,今后将面临着“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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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 @- V/ b+ }( f- W( q. `农村房屋,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民老宅。这里所说的农民是指在外打工几年,甚至数年都不曾回一次农村的人,并且他们的一家老小也早已落户城市。对于这一类农村老房子,即使倒塌破坏也不会有人问津,是对农村土地的浪费。为了对农村做出更好的规划,今后这一类长期闲置的农村住宅将陆续被“收回”!农村房屋长时间没有人居住,无人打理,没有人认领的这类房子,政府将会统一收回,拆除和重建。这类房子一旦政府收回后,将不再归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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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 O$ p6 b, g农村宅基地,农村“超标房”。在农村,有不少农民仗着自家的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私自盖起了又高又大的大房子。但在盖房子的时候,这些农户却忽略了农村建房标准,导致不是房屋高度超出了标准,就是房屋面积超出了标准。对于这一类农村房子,今后将做出严肃管理,该拆的也绝不会留情! ! G8 u3 s# ~. B4 J! |1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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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村建房子有明确的规定,必须符合一家一个地方的原则,而且对房子的面积也有明确的规定,房屋面积超过规定的房子面积的,超出那部分有可能收取一定数额的有偿使用土地费,而且将不能再申请建房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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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农村当地户口的朋友在农村自己建造的房子,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这些房子将会被政府没收,拆除,政府不会再批准其建房土地。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民。现阶段,不少农村人将户籍迁出了农村村集体,但人却还在农村住着。对于这类农村人,今后将失去农村房屋的维护权利,也就是说,一旦后期房屋被判断为不再适合居住,那么村集体就有权利收回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 来源:东方头条 9 J; `1 ?4 n8 Q& Z%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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