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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某建设公司VS耒阳城市传媒

 
二二 发表于 2018-9-27 12: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25日上午9点20分,在耒阳市法院第十三审判庭,耒阳市某建设置业有限公司贺某朝”诉“耒阳市城市传媒广告中心(旗下耒阳城市论坛网站《是谁在黑正源学校?》)侵害名誉权一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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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辩论权属。
  E3 E6 C" V0 c) ]3 C' a/ ~    原告:耒阳城市论坛、耒阳城市传媒微信号、耒阳市城市传媒广告中心,名称完全一致,图标完全一致,据此可知,“耒阳城市论坛”网站属于“耒阳市城市传媒广告中心”。% I* h; k) m' L- D$ Q$ Z7 k8 K
   被告:“名称一致论”、“图标一致论”这一论点不值一驳:○耒阳城市论坛网站、耒阳城市传媒微信公众平台、耒阳市城市传媒广告中心等三家单位名称并不一致,首先字数不一样,其次后缀不一样。一字之差,差之千里。○耒阳市城市传媒广告中心无司标,耒阳城市论坛网站无二维码,原告熟视无睹令人匪夷所思。○即使名称一致、标识一致,也不能够证明两者权属关系,耒阳市坛下乡有两个人叫徐望仁,他们是同一个人吗?双胞胎是同一个人吗?审判长和书记员穿一样的制服,他们是同一个人吗?是父子关系吗?原告没有提供证明二者关系的法律文书,仅仅凭假设推理得出“耒阳城市论坛网站”是耒阳市城市传媒广告中心旗下一个网站”的结论,是荒谬的有罪推定。法院不是文学院,不是哲学院,法院只看证据和法律条文。
; i) t) ?, `: _. N8 Q' W5 n' T   原告:被告对耒阳城市论坛非常了解,为其辩护,足以证明耒阳城市论坛是被告的。+ Z/ P! k5 o' g# P/ U& W: s/ J2 S
  被告:被告了解现在坐的椅子,这张椅子是被告的吗?被告对耒阳市法院第十三审判庭设施非常了解,第十三审判庭是被告的吗?今天坐一起的是一家人吗?睡一张床的是夫妻吗?原告起诉这两家,被告当然要为这两家辩护,也是普法行为嘛,法院审判时有普法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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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辩论侵权行为。
) o( o4 T1 c3 d2 G3 v/ b6 t  原告: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转发判决书属于侵权。
& u( s: V8 i3 s5 k$ O2 S3 z  被告:耒阳市法院电子显示屏正在公布“老赖”信息,需要经过老赖同意吗?法院发布告,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吗?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原告作奸犯科需要经过原告同意吗?原告行贿他人被法院惩处属于敌我矛盾,属于被镇压的对象;拖欠人防费属于不良奸商,不思悔改反而恶人先告状,法院对这种行为应该给予训诫,并公之于众。媒体转载属于惩恶扬善,应给予表彰。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表达权受法律保护。公司经营行为关乎公众利益,公司负责人是公众人物。公众有权对所谓的公司和公司负责人提出质疑,甚至尖锐的批评,即使与事实有点出入,如无主观恶意,也不构成侵权。& l- S4 b$ r% Z9 d
  第三,辩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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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被告造成原告客户退房损害。( f1 W5 y; l4 |; r; u6 o8 J  g: S9 I
  被告:原告没有证明因贴文受到这种伤害。客户退诚意金属于正常经营范畴,原告没有证明客户这种行为与贴文之间的关联性、必然性、唯一性。或许其他原因引起,比如市场上存在“楼晃晃”、“楼歪歪”、“楼脆脆”等原因退房呢?- ^* z# @5 n/ q! L: Z
  审判长:被告看过《是谁在黑正源学校?》吗?- J7 S0 D3 U  p5 I$ |
  被告:看过。耒阳市的自媒体几乎都转载了《是谁在黑正源学校?》,不明白为什么只起诉耒阳市城市传媒广告中心(和耒阳城市论坛)?: X$ H0 e7 z5 H7 N, U3 c4 b
  原告:因为耒阳城市论坛网站(转发)造成了原告伤害。(旁人笑笑笑)

2 _( ?7 \, q* c& T8 }; N   最后被告总结陈词:
) Q( _; f) d) w) j7 S   1、非所有,耒阳城市论坛与被告无法律权属关系。2、非所为。贴文非被告所写所发。无证据证明被告参与了此事。2、无动机。素不相识,无利益冲突,没有任何宿怨,缺乏主观诋毁或诽谤原告的动机。原告在法庭上承认了两者无联系。3、文章反映事实客观存在。被告提供《(2016)湘07刑终209号》证明原告行贿他人被东县法院惩处。被告提供了耒阳市法院行政裁定书,证明原告拖欠耒阳市人防办人防费,名下无财产可执行。2 k6 u. ?, j8 U; q: U
   综上所述,耒阳城市传媒广告中心不构成侵权,(包括耒阳城市论坛网站及其他刊发此文的媒体)没有损害原告名誉,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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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发表于 2018-9-27 13: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速印机 于 2018-9-27 15:42 编辑 & h: B1 v- v9 q" [1 O% q- ]& y, a

! U' r: {# @4 _# x" R" _原告: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转发判决书属于侵权。: Y6 {& c: ^" E& L+ n
0 [6 g4 s9 B5 s! J; W$ q4 k
说这话的人与那个民二庭混帐法官如出一辙:没有经法院判决就不能说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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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 发表于 2018-9-27 13: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是公开发布,目的是让公众知情,含有惩恶扬善的立法要义,耒阳城市论坛网站转载公开发布的内容,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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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二二 发表于 2018-9-27 15: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答辩人认为贴文“据中国法院网裁判文书网显示,贺曾因行贿他人被东安县法院惩处;该公司亦因拖欠人防费被耒阳市人防办起诉到法院,法院执行局以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暂时终止执行”等文字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于事实不符。
  q* X+ I" O$ A0 |: J* C" W首先、被答辩人没有提交东安县法院的证明,证明其没有被惩处。相反,答辩人提供《(2016)湘07刑终209号》证明被答辩人行贿他人被东县法院惩处。
0 m. e8 m' a, e# J$ N/ @其次、被答辩人没有提供耒阳市人防办证明材料,证明其没有拖欠人防费;没有提供耒阳市法院证明,证明其没有被该院执行局执行过财产处分。相反,答辩人提供了耒阳市法院行政裁定书,证明被答辩人拖欠耒阳市人防办人防费,名下无财产可执行。; C* s6 }" l6 i$ h% \9 D- ~% 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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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发表于 2018-9-27 15: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二 发表于 2018-9-27 15:36$ I4 ]6 O  s0 j2 F7 ~* ^
被答辩人认为贴文“据中国法院网裁判文书网显示,贺曾因行贿他人被东安县法院惩处;该公司亦因拖欠人防费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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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在黑自己啊' s! I+ @( v$ ?9 s' u;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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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包打听 发表于 2018-9-27 15: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耒阳市城镇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了“月畔弯“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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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 发表于 2018-9-27 15: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就任性,这点小事都打官司,吃饱了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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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花开 发表于 2018-9-27 15: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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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修 发表于 2018-9-27 15: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杨修 于 2018-9-27 15:57 编辑
" z% K1 X3 R# s- Y& f; Y. i7 h3 ?2 G1 z3 Q
应该是:4 R. B1 ?. V/ Q/ I5 S; V
《耒阳市某源学校一老师棍棒毒打12岁小学生,满身淤青触目惊心!》VS《是谁在黑正源学校?》& Y- R. [0 G- W8 q
   某源学校VS耒阳市城镇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8 T+ t0 t. k" D+ }6 \   罗老师VS贺某朝6 `" f/ k  P6 G% h# k$ n, L) _, |9 ~
8 Q1 b! C; a1 E( L! u1 d4 ?& z- ^# ~
  怎么搞得耒阳城市传媒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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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发表于 2018-9-27 15: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所述是实,就象王其生一样:抹黑脸照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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