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对东湖圩镇小田村9组黄某兰、东湖圩镇湖塘村4村董某国森林失火案进行依法审判,黄某兰、董某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及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8年2月14日,黄某兰为清理其房后杂草,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用打火机点燃干枯的茅草,由于风大,火被刮到附近山林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面积森林烧毁,损失较大。 2018年4月1日上午9时许,董某国与其妻在本村仙岭坳山上砍柴,休息过程中,董某国不顾严禁带火上山规定,在林中点火抽烟,吸烟后又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林地里,天干物燥,烟火点燃杂草后引燃干枯林木,天气炎热,火势越来越大,最终导致森林火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某兰、董某国两人之行为因构成失火罪被耒阳市森林公安查处并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也给违规带火进山者敲响了警钟。在此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杜绝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法律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后果,筑牢森林防火绿色长城,全力保障耒阳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来源:耒阳市全媒体中心 通讯员:王磊) 9 w/ Y2 w+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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