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现将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 y# g3 I) P Z% A E2 L- U
" k8 r. n9 a+ I c, j \
长坪乡原泰岭村党支部书记欧阳亮德虚构套取财政奖补资金、挪用移民专项资金等问题。经查,欧阳亮德在任长坪乡原泰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2年9月采取虚构工程的方式违规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51000元、于2015年挪用国家移民专项资金40000元,用于原泰岭村5、6、7组修路;于2012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截留耒阳市电力局支付给原泰岭村的农电改造劳务费和补助资金14828元,并占为己有。此外,欧阳亮德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欧阳亮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辞职,违纪所得已追缴财政。
1 d0 D* v/ p* Y- \) S+ }( a" F
公平圩镇桐树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曾垂成为村民办理户口违规收取钱财问题。经查,曾垂成在任公平圩镇桐树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于2008年帮村民曾某办理户口时,收取费用600元;于2009年帮村民曾某某办理户口时,收取费用600元,两次共收取钱款1200元。2018年6月,曾垂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原渠道退还。
8 a( N, d; Y9 W1 r$ W
上述2起典型案例,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索拿卡要、虚构套取、截留挪用等方面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令基层群众深恶痛绝。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传达压力,强化责任追究,严查快办“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 ~# n" v% D/ {8 s& `" ?& O
中共耒阳市纪委 耒 阳 市 监 委 2018年10月17日 - o; q$ L; ?6 |; m3 N5 z. k( G' c0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