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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盗窃高速公路货物案

小小艳 发表于 2011-12-22 11: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高速公路上,结队歹徒专盯长途货车下手,一路尾随,伺机爬车作案……近日,耒阳市公安局巡逻大队通过盘查破获了一起特大盗窃高速公路货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12月12日19时许,耒阳市公安局巡逻大队民警在某小学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居民楼门面前有4人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盘查,并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发现门面内有大量来历不明的货物。民警立即将4人带回大队讯问,经审讯,该4名嫌疑人分别叫蒋某桥、李某彪、李某俊(3人系耒阳市人)、陶某辉(衡阳县人),货物是以21万元从一盗窃团伙手中购买来的。民警根据4人提供的线索,在某宾馆房内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玉、邓某湖、吴某玉3人。& l1 j4 N' U% B, D
  经查,12月11日,李某生(男,41岁,耒阳市人)、李某辉(男,40岁,耒阳市人)、邓某湖(男,47岁,耒阳市人)、吴某玉(男, 46岁,耒阳大和圩乡人)、蒋某泉(男,44岁,耒阳大和圩乡人)5人合谋盗窃长途货车,他们驾驶一台面包车(牌照为粤AB**58)进行踩点,将目标确定为广州某货运站一辆装满货物的长途货车,之后一路尾随该货车上京珠高速公路。23时许货车在郴州维修路段减速时,面包车接近货车与其并排行驶,李某生和邓某湖趁机爬上货车实施作案,先后丢下5大包货物,李某辉、吴某玉、蒋某泉三人将货物装上面包车,5人会合后将盗窃货物运到耒阳大市乡一废弃仓库,并于12日将价值50余万元的货物以21万元卖给蒋某桥等4人,之后每人分得赃款4万余元。
' _7 Q3 e- }! V- O2 u  目前,李某生等7人已被刑事拘留,被盗赃物已返还被盗货运公司,对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蒋某泉、李某辉的追捕工作正在进行中。( K. s$ K! p% L2 c
  [转自作者: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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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发表于 2011-12-22 14: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和以前有个“飞虎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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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就说 发表于 2012-1-3 15: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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