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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到一条消息,过去四年有在全国2977名人大代表中,因违法违纪犯罪被罢免的有26人。对数据进行简单分析,人大代表“出事率”达到千分之八点七。那么,同期中国普通百姓的犯罪率是多少?遗憾的是找不到这样的资料,不过,我找到了以下几组数据:# [, a0 M5 d* m8 G) `
第一、法学教授陈忠林根据1999-2003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报告等相关数据计算出:中国普通民众犯罪率为1/400;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 /200;司法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5/100。这个结果显示,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1倍;惩治犯罪的司法人员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 Q% n+ P6 B1 T8 P/ N!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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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根据2005年3月“两会”上的“两高报告”,在2004年,普通民众犯罪率的增幅为 9.5%,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增幅为17.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侵犯公民权利而导致犯罪的增幅为13.3%。3 B: ~" A- J7 h* \+ w1 O/ G% z% F
0 Z- R1 M$ J% G7 q+ b 第三、2008年,最高院长王胜俊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768130件,判处罪犯1007304人。中国有13亿人口,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中国的每万人口刑事犯罪率是 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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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X" @7 H+ k, ?# [# J 2008年全国人大代表有2980人,去年被罢免的是4人另有3人因为被审查而辞去代表,距离刑事犯罪也就一步之遥,代表犯罪率高达0.235% 比普通老百姓的犯罪率高3倍。. \' ^, s" z) _& ?# r, ^. X j
- D5 q% H2 g( y7 c9 L 第四、我国各级法院对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已经从2001年的51.38%递增至2005年的 66.48%;尤其是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从2001年的52.6%递增到了2005年的82.83%。6 x O2 T, }6 u) }7 u. `/ v
/ D4 N0 b% Z9 ?, D! |1 K* j 对这四组数据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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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率,手握权力的人员比普通老百姓高,而且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司法人员依次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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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官员应当是普通百姓的榜样,是遵纪守法的楷模,这个群体的犯罪率比普通百姓的犯罪低才对,但是,却出现“倒挂”,这是为什么?是法律对官员群体要求比普通老百姓更严格吗?答案肯定不是,下面第三组数据可以证明。那么是什么原因?究其原因,现在社会已经达成了共识:官员权力过大,但又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约束,当官员行使权力时,进行权权、权钱和权色交换及滥用权力的可能,且在选人上又过于注重“能力”,对其思想道德的要求往往是“得过且过”,这些又增加了官员群体行使权力时,不依法行政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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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w" U2 L9 D1 F 2、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增幅迅猛,分别高出普通民众群体8.3个百分点和3.8个百分点。. x9 _: C; T7 p( k'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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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要说,当然可以认为,这几年反腐败的力度在加大,才使官员落马的比率加大,才有了官员群体猛涨的势头。但是,既然惩处力度加大,那么震慑力也该加大才对,而震慑力加大了,使官员的侥幸心理减低才对,按理说,官员群体犯罪率降低才对。事实是,失去约束与监督的权力,就象一个精神亢奋、欲望强烈的嫖客,将各种反腐口号、文件宣传的遮羞布撕得粉碎,无奈事实的演变,并没有给为政者一丝一毫的脸面。腐败现象不仅呈大面积、全方位扩散趋势,且涉贪人数之众、犯罪层级之高、贪污数额之巨,以及窝案之深、牵连之广、手段之劣等等,年年都在“创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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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G2 a4 n U4 L 3、一方面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两个群体犯罪率在逐年增多、增幅逐年扩大,另一方面,法律对这两个犯罪群体的惩治力度实际上却越来越弱,因犯罪受到法律制裁的人越来越少、处罚越来越轻;前者四年中递减了15个百分点,后者大幅递减了近30个百分点。虽然,反腐倡廉、惩治腐败几乎当作了“国策”与“党策”;虽然,国家统计局数次发布所谓“民意调查资料”均说,近年来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国际社会也对中国反腐败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虽然,主流媒体更是不厌其烦宣称:“十六大后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的确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但是,因为,因为种种原因(比如“拔出萝卜带出泥”、涉事官员攻守同盟、司法人员和纪委人员徇私枉法、碍于情面影响秉公执法等等)发现的腐败官员惩治不力,只能接受官员前仆后继的腐败,官员犯罪率不断飙升的现实。! \3 c) D H* e
8 Q# I& {' X+ y1 M$ |2 ` 如此巨大的反差,既背逆法治精神也背逆公平正义。靠这样的惩处力度想震慑,在“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心理支撑下的官员,而这牺牲还不用失去人身自由,加上以金钱论英雄的社会,对违法行为的社会评价已不再是“过街老鼠”,只能是一厢情愿。因此,虽然) r" S7 ^: S9 T) d9 @2 h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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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遍查近几年“两高”通报数据,找不到这官员犯罪群体侵呑国家财产的具体数目的统计;也无法知道国家工作人员、公检法、国企官员以及军队贪腐的所有数据。但是,上述数据用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国家工作人员与司法人员,不仅是现阶段高发性犯罪群体,亦是未来具有确定性的最危险、最需要防范的犯罪群体。这一事实,也证明制度改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要改良的首当其冲就是尽快公示官员的财产,登记和公示“裸官”和子女出国留学的官员,让他们至于社会的监督之中,否则,腐败只会愈演愈烈,反腐败只会愈反愈腐,让对反腐败抱有期待的民众失望。$ d1 H$ P$ m. M8 v,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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