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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美国的大卫.科波菲尔、中国台湾的刘谦等魔术大师所表演的精湛魔术技艺叹为观止、击节称赞。殊不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着形形色色的“另类”魔术高手——只不过他们玩“魔术”之目的,并非为了把欢乐与笑声留给他人,而是为了“空手套白狼”,将“公财”化为“私财”,让自己的财富像孙悟空手中的如意金箍棒——只要孙悟空念念口诀“长长长长长......”,金箍棒猛地便长得可以刺破云天!话说衡阳市化工局局长肖春林,就称得上是一位“另类”魔术大师——此君两手空空,却靠着一套外人不易看懂“魔术”手段,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将衡阳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三化”)三个多亿的国有资产“玩”到了自己的名下!
6 p# f! P' C4 v5 |- z1 y 巧用“资产包”套住“衡阳三化”资产4 b; f6 c5 Z+ b& Q) w) M% _
0 {& E3 r6 x- ~- b' q! V, q& g9 ?关于“衡阳三化”的历史背景,本博主在此无须多说,但有一条是铁板钉钉的: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经衡阳市政府授权的“衡阳三化”的控股的唯一合法代表人是深圳兆佳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佳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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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 g" x( T: q+ m“衡阳三化”在肖春林的权柄未介入之前,有157亩土地和30多栋房屋,财产总计达3亿多元。且看看这些财产是怎样落到肖春林手中的吧!
- Q [8 Q; x; I1 f3 O 因“衡阳三化”早些年向衡阳工商银行贷款本金8000万元未能依约还贷,衡阳工商银行遂于2008年将“衡阳三化”起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本金8000万元。判决生效后,衡阳工商银行鉴于“衡阳三化”无力还债,便将这笔本息逾亿元的不良贷款剥离出去交由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处理。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受理这笔债权后,将其作为资产包处置发售。早已预料到“深圳兆佳旺”不会购买这一资产包的肖春林,此时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他带着一个巨大而贪婪的“胃口”,拉开了吞并“衡阳三化”资产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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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x! |8 F7 {/ r. c; h" h首先,肖春林编造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即谎称“衡阳三化”职工为购买“衡阳三化”资产包,一共集资了1500万元。其实,肖春林根本拿不出职工集资的证明证据,所谓“集资1500万元”,并非普通职工集资,而是以肖春林为首的少数干部集资。“衡阳三化”早已停产,许多职工连一日三餐都难以为继,哪儿有钱集资呢?普通职工连资产包为何物都不清楚,哪儿敢冒集资购买资产包的风险呢?接着,肖春林以“职工集资1500万元”的名义,“名正言顺”地买下了这个资产包,成了本息过亿的债权人,即一夜之间,“衡阳三化”欠肖春林逾亿元钱!: S0 E! t- i% s)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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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肖春林为吞下三化,先行起诉深圳兆佳旺,要求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赔偿1000万,被湖南省高院驳回后,又重拾其麾下“今天集团”破产案的伎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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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三化”资产被压低价格抵债权# ?5 p& B: b- V/ \
如前所说,“衡阳三化”的157亩土地和厂房、设备等资产,总价值在3亿元以上。衡阳市政府的基准地价,2008年时是112万元/亩(见衡阳市政府衡政发【2008】24号文件)。157亩土地,即便按衡阳的这个基准地价,也至少值1.75亿元。加上房屋和设备,“衡阳三化”总价值在3亿元以上。显然,肖春林不会拿出也拿不出3亿元来买这块土地。于是,肖春林灵机一动,计上心来:他以债权人的身份向岳麓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湖南省高院指定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执行。
2 X) c" a2 c8 S5 `; J+ ` 岳麓区法院受理湖南省高院的“指定”后,发生了一系列的咄咄怪事,举其大端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深圳兆佳旺”,而是直接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执行通知书和3份民事裁定书均未送达“深圳兆佳旺”;变更执行申请人未公开听证审查;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的选定和拍卖公告的范围均由法院说了算,而没有和“深圳兆佳旺”协商;拍卖当日未通知“深圳兆佳旺”到场,导致“深圳兆佳旺”丧失了竞买权;评估报告已过评估期,未重新评估和出具新的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未通知“深圳兆佳旺”剥夺了“深圳兆佳旺”提出异议的权利;两次流拍后,第三次拍卖未重新确定保留价......岳麓区法院一系列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是让“衡阳三化”157亩土地和30栋房屋总计价值超过3亿元的财产,仅仅以4160万元的低价便处理给了肖春林!这4000万元连资产包的价格都抵不了!岳麓区法院的荒唐裁决,严重损害了“深圳兆佳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衡阳三化”1500多名职工的利益!4 U* t6 c1 o6 L
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案的承办法官身上发生了两件事:一是该案承办法官对于相关的法律文书是否送达“深圳兆佳旺”,竟然征询申请执行人肖春林的意见;二是该案的承办法官因违法办案、枉法裁判而被刑事拘留!
! Q1 I" q' d5 I9 j8 g 申请破产清算让肖春林吃定了“衡阳三化”% O' H _; E3 b- t
钱怎么到手呢?肖春林以“衡阳三化”的巨额资产低价抵那个廉价资产包,完成了他吞并“衡阳三化”的决定性的一步。接着,他又以资产包的名义向法院申请“衡阳三化”破产(他因玩转了他手下的“今天集团”破产案,己成为了玩破产案的行家里手:由他牵线搭桥,组成了从政府官员到管理人到支持破产的法官一套人马)!尽管岳麓区法院的承办法官因枉法裁判而被刑拘,但该院所办的错案却仍在沿着错误的路径前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岳麓区法院的错误裁定,非法受理了肖春林申请“衡阳三化”破产案,且非法作出了(2011)衡中法民破字第1-1号裁定。衡阳中院也玩起了岳麓区法院的套路:肖春林向于2011年5月4日向衡阳中院提出申请“衡阳三化”破产,衡阳中院竟然讳莫如深,没有及时通知“深圳兆佳旺”,而等到“深圳兆佳旺”于7月7日突然收到衡阳中院寄来的破产裁定时,让他们惊得差点掉了下巴!; c3 w: L& S- L R%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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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兆佳旺”在感到衡阳中院的裁定明显违法之余,向该院承办法官提出若干书面异议。但衡阳中院竟然当庭出示一个明显是假造的“衡阳三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证明——证明该公司已于2011年5月4日收到法院寄出的破产申请,并出具虚假债权9000多万元。这个证明连作为“衡阳三化”控股人和法人代表的“深圳兆佳旺”都不知情,它能真实有效吗?尤其是该证明所盖的印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印章!更有两个事实证明那枚印章是“假洋鬼子”:“衡阳三化”的印章一直掌握在控股人“深圳兆佳旺”手中,它不可能“飞”到肖春林的手中;“深圳兆佳旺”就自己手中的印章的真假问题,于2011年10月20日向湖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了司法鉴定,该中心于2011年10月25日出具了“司法鉴定书”,证明“深圳兆佳旺”持有的“衡阳三化”的印章是真实有效的,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印章相一致。由此也就证明肖春林手中的那枚印章,是他擅自雕刻的假冒印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当“深圳兆佳旺”以“私自雕刻假公章涉嫌犯罪”为由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时,得到的答复竟然是“这个情况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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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4 i: T j. q, d3 e+ y1 C早就受到质疑的管理人的身份,经查后果然证实不正常:原来是肖春林的顾问单位,是主管院长子女所在单位!) R# k$ \; Z, @; p2 w8 [
8 q# @3 e4 W% @5 c# }& {. n4 `& U在既无资产审计报告又无资产评估报告,且职工没有得到安置的情况下,三家法院违规违法办案,为肖春林侵吞国有资产提供的“一条龙”服务,从而让肖春林牟取了“衡阳三化”的巨大非法利益。办案法官的罪孽在于:通过枉法裁判,使得肖春林的违法行为“合法化。”" Y l r5 T9 R8 m& V9 {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超过10次犯罪
6 r& [* _3 w) l$ v. N, { 一个国家社会正义的伸张,仰仗于司法的保障。人们常说,公正是社会的支柱,而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最讲理的地方。老百姓之间有了纠纷,要到法院去说理;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会到法院去寻求司法保护;公民认为政府“不讲理”时,也会到法院去讨个“说法”。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曾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10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冒犯法律——好比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的不公,毁灭的是社会公众通过正当方式得以救济的预期,剩下的只能是人人逾越自由的界限,破坏别人的自由的混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著名学者德沃金称法院为“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公大臣。法官是法律的解释者和实施者,司法的过程就是将既定的条文活化为现实中的法律的特殊过程。这个过程使得不应失去权利、利益的人得到了,不应得到的失去了,而其最终实现的是整个社会创造财富的动力。我想,肖春林的野心能够得逞,正是由于承办法官曲法审案、枉法裁判的结果。本案需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人,不仅仅是衡阳化工局局长肖春林,还应包括岳麓区法院和衡阳中院所有承办该案的违法法官!4 J! f$ @8 B8 T/ \1 I& _7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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