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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肥田乡庙下墟的一个老实农民。95年结婚,96年生育一女(办了准生证)。当时我夫妻在株州做小生意。为了小孩将来读书之便。就给小孩户口上在大姑家(当时交了进城费)。2000年有生育一男孩(也办了准生证)户口在自己名下,我查了湖南省生计条例这是合法的。 2010年底,乡计生部门不通知我就强行冻结我银行存款近万元,当时以为他们搞错了说明情况即可,年前找他们,他们说事多,等到年后在说。但到了现在还没有解决,而且似忽不能解决了!理由是: 1.已通过法院冻结。法院要收取费用。乡里不能白吃亏。 2.怀疑我另外还生育有小孩(本村书记。主任作证都不能行) 3.要我找到第二个男孩的准生证。我说十多年了,搬家了几次孩子户口都上了。我到哪儿找?就是请他们查原始底子也不行。 户口都上了,乡计生委为了不退我的钱,竟然放出话来,说罚近万元少了。作法粗暴,办事武断,行政乱作为! 天哪,天理何在!先在处处讲构建和谐社会,政府也高调的说不让老实人吃亏了。
) I k8 Z6 z g( V: e/ X% O 刘洪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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