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4275
- 主题
高级会员
- 金钱
-
- 威望
-
- 贡献
-
- 日志
- 好友
- 帖子
- 主题
- 听众
- 收听
- 性别
- 保密
|
3月30号,消费者龙熙浩到耒阳消委投诉:他于2012年2月27日在立马电动车耒阳专买店,用2380元购买了一辆锋阳牌48V型电动车。当天按说明充电14小时,第二天行走不到20公里就不动了,于是找经销商要求换车。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补差价1300另换了一辆72V型电动车,按说明书介绍,此车性能要比48V好。可回到家充电后走不到10公里又不动了。经查看,此车仪表上显示里程数为20590(约),因此,怀疑是旧车改装当新车出售,找经销商退货被拒绝。遂于2012年月4月7日向耒阳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耒阳消委接到投诉后,为了便于调查,根据消费投诉法相关规定,将投诉转其属地所在地耒阳城北消委分会调解处理。
- g5 |- Z" T a2 k3 I) d2 } 城北分会会长陈小辉接到转办涵后立即同龙熙浩找经销商协调解决。经销商解释说,仪表显示数字是仪表有问题,并不是消费者所说的旧车,且仪表并不影响车子行走功能。至于车子行不到10公里就不动了,是电瓶问题,同意更换电瓶。在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后,当即更换电瓶,换瓶后消费者试了车,对速度表示满意,投诉似乎已解决。( M( ~7 ]8 Z5 @$ _6 M' H8 q" f9 _
然而,新车显示里程这事,像根刺刺得龙熙浩心里不痛快。4月8日,他又来到耒阳消委会,说车子是旧车,强烈要求退货,请消委为其维权。于是,耒阳消委联系了耒阳工商局消保股,决定将车送检,还消费者一个真相。因检测费用问题,消费者不同意送检。消委只得再一次联系经销商,向他宣传《消法》及“三包规定”。并根据该电动车保修卡上的说明,向经销商做工作,并告之,消费者的要求符合情理。经销商当场拒绝,其理由是:消费者已换了一次货,假如每个消费者都这样,他的生意没得做了,要消委体谅他的难处。
8 u8 {/ R; S! y1 h* x* a8 F 面对消费者的执着与经销商的拒绝,耒阳消委决定找生产厂家。通过其热线电话联系到了厂家,一陈姓小姐告知:耒阳店早在2011年4月份拿到最后一批货后就与他们中止了代销关系。仪表显示2万多公里应该不可能,技术员对新车试车时也只是2-3公里,同时会在车子出厂前清空为零的。并说具体情况将会请技术员答复。陈姓小姐的解释让消委心里有了底,正当认为该案有眉目时,案情又陷入了迷茫中。4月9日下午,厂方一李姓技术员来电告知,该车是他们厂里的产品,他们已分别与耒阳的经销商、消费者进行了勾通,此事会处理好的。要消委给他们一点时间,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 b9 r3 S/ ~' x3 m: _0 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