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户外登山徒步,正是农家雨后春笋蓬勃生长之时。一些采野菜的驴友便习惯性地将春笋与蕨根蒲公英一同收入囊中。为此,农家叫苦不迭。前不久,愤怒的村民拦住一队驴友,坚持为“偷采”的四棵春笋索赔四千元。一队人马好不尴尬,经反复解释沟通,最后以一千元了结官司。此事很快在登山协会和徒步协会下属组织传开。各领队在活动前不厌其烦地宣讲纪律,狠刹了“偷采”之风。但零星违纪现象依然存在,不知下一次丑闻将在哪个队伍中传出。
7 Q2 b5 O$ F1 x- p- ~+ o' N 去年,曾有一支户外队伍迷路于岣嵝峰,有一好心老农前来热情引路。不料,老农在前面走,后面的驴友就采他家的笋。老农生气地说:好人做不的,不该带你们来。一棵笋就是一根楠竹啊。你踢坏了笋尖,整棵笋就死了。他们自己要卖笋,是把整棵笋挖出来的。户外驴友都知道,古道热肠的农家是如何欢迎城里来的登山者的。该队领队发誓不让自己的队友采笋,如有违反则清除出队,并举报给农家。
6 l2 c# ^; H& \1 g# F, g& r 昨天,笔者随一支户外队伍从岣嵝峰穿越九观桥。中午在一家农户门前路餐。主人一如既往地端出所有凳子,热情招呼大家。临别时,主人小声恳求大家走路别踢坏了春笋。
; f/ U# |2 e' D 一千元一棵笋,的确是天价。那些被罚的驴友也觉得有点冤。但笔者觉得被罚者不冤。其一,你损害了户外驴友的形象。让农家觉得城里人都是不讲文明没有素质的人;其二,你破坏了农家与驴友的良好关系。目前,很多农家还保留着日不闭户的古风,把驴友当做远道的客人。驴友在他们门前休息,都享受到了端茶递凳甚至招待吃饭的热情。如果农家觉得客人都是一些宵小之悲,将来迎接驴友们的还会是热情吗?其三,你伤害了队友的感情。一队人马因为你的过错,而将忍受整队人被围追甚至搜身查包的羞辱。这些损害,是区区一千元可以补偿的过错吗?- H0 k0 Y! x X* J$ W+ M1 ?
采笋的驴友,手下留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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