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耒阳讯(记者 赵娟 见习记者 徐霞)日前,本报接到市民周爷的举报,说售房的刘先生没有按照事先讲明的规化构建房屋,严重影响了周爷房屋的空气质量和采光权。根据周爷反映的情况,记者展开调查。 意外发现:该楼房竟是违法违章建设 在周爷的随同下,记者查看了该楼房的地理位置和构楼户型。榆树下的巷子深处,周爷指着一栋几乎快盖好的楼房告诉记者,买楼前,售楼老板刘先生已经讲明周爷所购的楼层与对面楼房之间是个通道,空气流通,且采光十分优越。而摆在眼前,明显不是一个通道,是一个带有天井式的两层楼房。周爷后悔的说,当时与女儿商量后,便以146800元的价格与刘先生签订了售房合同,买下了二楼的97平米的房子,还交了十万元的售房保证金。 那么,碰到此问题时,周爷第一时间作出如何反应呢?得知“被骗”后,周爷去了趟信访局,将事情的原委以信访的形势上报了有关职能部门,信访局也立马将问题的处理反馈给了市规划局和市房产局。 周爷随即带着记者去了市规划局,规划局接到信访局周爷上诉的资料情报后,其实早已到实地进行了考察,考察的周先生还意外发现,该楼房根本就没通过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可责令严禁楼房继续建设。 明确说法:民事行为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通过周先生的讲解,现在已经可以肯定该楼房因没有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而被界定为“违法建筑”。在这位规划局周先生的指引下,周爷还需到一楼的执法大队去登记授理。于是,记者和周爷到了规划局的执法大队。然而在登记受理时,周爷却碰了壁,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周爷反映的这种情况是属于民事行为,不能执行行政手段。倘若施工方开始对该违法建筑进行施工,才能责令让他停止续建。既然是违法建筑,为什么不能强制实行呢?该工作人员接着解释,违法建筑并不是一定就要强制要求拆掉或罚款什么的,像这样民间的个人产权房主,可在一定时期内,后期补办手续,使其合法化。 听完工作人员的说法后,记者询问,是否可开具违法建筑的证明书或通知,书面证明该楼房属违章建筑。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权限等原因,目前不能向周爷提供,但周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法院和司法人员可以调取相关通知和证明。 同时另一方面,周爷去过房产局,了解到,该楼房没有正规的售房许可证。 收集相关 信息后,记者向某权威的律师机构将此事件来龙去脉转达给了专业律师,律师刘先生称,这起民事诉讼很明显可看出,售楼方没有售楼许可证,就没有售楼权,加之缺乏合法的审批手续,周爷要求退还购房保证金十万元的请求,是正当维权。 售楼老板:没有违背合同 交齐钱后给房产证 目前,很多事实说明,楼主有理由应当退还周爷的购房保证金,可楼主仍执己见。电话采访中,售房老板认为,自己完全是按照合同办事,没有违背其中任何一条规定。并且交齐剩下的46800元房费后,自然而然会将房产证交给周爷。 周爷说,没有诚信的老板很狡猾,根本就没有把“通道一说”写入合同,只是口头上说说,我又不懂什么合同、法律的,被他钻了空子。 可令记者质疑的是,明明没有合法审批和售房许可手续的房主,怎么可能有房产证呢!不会又是一个骗局? 建议:民间买房须谨慎,审查手续时关键 采访后,周爷告诉记者,自己会找个律师,走司法程序,合理合法的将十万元的售房保证金要回来。 而在采访的过程中,市规划局、律师均指出,民间个人买卖楼房的行为十分常见,很大部分是没有正规、合法的审批手续。但价格一般低于市场价,市民为此上当受骗的不在少数。像周爷的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贪便宜、但又不熟悉相关法律而被钻了空子。 在此,综合各方建议,提醒市民,民间个体买卖楼房时,一定要审查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