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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警不能成为官员遮羞的工具!

费老 发表于 2012-5-10 19: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8日,有网友在湖南耒阳城市论坛发帖称,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副局长斗殴,人社局方面对此否认,还发函要求警方立案调查并查处网友,耒阳城市论坛的站长徐望仁对记者证实,因拒绝配合删帖和提供发帖者的IP,他确实被网警叫到公安局问话,并被网警发短信威胁。涉事网警则称,其有权要求对方配合调查,但拒绝回应是否发威胁短信。(5月9日《南方都市报》)  网警强令网站站长删帖和提供发帖者的IP,甚至是发短信威胁网站站长,这是一桩比互殴更大的丑闻,因为它让网警功能异化成为官员遮羞和打击报复公民监督的工具,是公权力滥用和异化的具体体现。. D6 Y. n- O9 P+ }$ y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真的发生两名副局长互殴的事件,固然是家丑不可外传,但因为这两名副局长都是行使公权力的官员,他们的互殴就影响到公权力的公信力,他们的行为应当受到公众的监督。因此,既然网民将这一桩“家丑”传到外面,那么就应当抱着接受监督的态度,及时解释原委,公开信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没有发生副局长斗殴,那么,该局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为什么要向公安局发函请求警方立案并且查处发帖网友?
4 v  ]' j+ t, T5 P2 N8 ~* y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公安局那些网警。虽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给予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前提是网络上发的帖子应当是谣言,而且产生了一定的后果。然而,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生两名副局长互殴的事情,网站的站长得到人保局门卫证实。何况,这是一起涉及公共利益和公民舆论监督权利的事情,介入不当将伤害公民监督权利,公安机关更应当慎重。但是,网警似乎并没有将互殴的事情完全核实清楚,就一味地要求网站站长向他提供发帖人的基本情况、发帖人的IP地址,等等。甚至还向网站站长发出威胁。这明显就是在帮官员遮羞和打击报复舆论监督。
: g2 w* t& w* l: i! V4 ?+ w' ?  网警作为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一方面,他们有责任防范各种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谣言,保障正常的网络秩序;另一方面,他们同样有责任保障公民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防范他们的监督权利受到不当的干涉。网警如果利用公权力帮助官员删帖,为他们的丑行遮羞,甚至是帮助他们追查、打击报复发帖人,则是滥用权力,是对公民舆论监督权利的蔑视。发生在湖南耒阳网警随意威胁公民舆论监督权利的事件提醒我们,要将网警的权力关进笼子里,绝对不能让他们成为官员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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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娃 发表于 2012-5-10 21: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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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麻子 发表于 2012-5-10 23: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能让他们成为官员的工具!% I+ \. Z* v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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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人 发表于 2012-5-11 09: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副局长算什么?说他们吵架就要立案,真他妈的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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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印机 发表于 2012-5-11 09: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帮茅坑里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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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边亮起是太阳 发表于 2012-5-11 10: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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