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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华林 于 2012-5-23 18:46 编辑 # d2 P5 v8 f; _9 T9 D9 I(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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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坛关闭看网络道德底线
3 h- W' v% t: E: w4 v) J 作者:花儿不等人; O3 @. w0 V( C: Q3 f- G% ^, X4 W
最近不知怎的,耒阳新闻总是摩肩接踵的而来,从最初的“斗殴门”到后来的“杜撰事件”,再到现在的“关闭门”一连串的新闻频频出现于我们的视线里,潜水时间久了,还真忍不住问下我们的网络媒体到底是怎么了,虽然网络交流是虚拟无约束的,但网络社区建设就能因此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么?
5 R$ m G* ^- V 城市论坛拒绝删除虚假帖子是本次事件的导火线。对于人社局的此次危机公关值得其它政府部门学习借鉴,从没有看见哪个政府部门敢贴出自己的官方文件予以辟谣,我想这也正是身正不怕影子斜的缘故吧。但为何城市论坛却迟迟不予以配合,甚至连网警插手调查都予以拒绝,这其中肯定有其自己的利益追求。在之前的报导中说有网警给论坛负责人发恐吓短信,我冷冷一笑。至少连我这么低智商的人都明白恐吓短信的风险之高在于短信有其通讯记录,难道网警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开始怀疑网站负责人的IQ与EQ了。如今论坛被关闭,我想这归咎于两点:个人主义膨胀与道德底线的缺失。7 [' G( \8 d1 l$ u0 w# k* j* |/ N& s
不可否认,网络论坛给网民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甚至该平台起到了舆情监督的作用。但正是于这样一个开放性平台,人们的言行更自由,更放松了,更贴近真实的自我。然而,有些人却放纵了自己的言行,个人主义开始膨胀,出现了所谓的“道德虚无主义、自由无政府主义”。耒阳城市论坛一开始就错了,错在狂妄的坚信自己,这正是个人主义的膨胀。对于敏感帖子,城市论坛并非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而是坚信自己网民的帖子,大肆地把未经核实的信息扩大化,直到当事人所在单位出来辟谣也无动于衷,甚至连人社的红印章文件都贴出来,但城市论坛始终坚持把个人主义摆在最高位置,意志顽强的坚信自己网民的一帖之词。之前有报道说城市论坛到人社局私下向门卫核实斗殴事件,这不免又让我一笑,难道这城市论坛还充当起娱乐八卦的狗仔队?可是又有几条八卦新闻可信呢?写到这,突然觉得城市论坛不善于经营,对于一条敏感且受置疑的信息,城市论坛负责人不是以一个成年人应有的理智做法去与政府部门沟通核实而是采取私下向门卫打听,这种道听途说的信息核对方法我也是头一次听个新鲜。可是从头到尾,我们也没看见第二个或这三个网友发贴证实打架斗殴事件,这十分的让我等网民置疑谣言的真实可信性。倘若当初城市论坛能意志坚定的不轻信网民传言;倘若当初城市论坛能积极有效的核实谣言;倘若当初城市论坛能不那么狂妄的膨胀个人主义,我想城市论坛也不至于落个今天的关门场面。
; B; w' v+ `, i) F. G 从另一个层面看,城市论坛肆意的扩大传言不仅仅是个人主义的膨胀,更是对道德底线的挑战。在舆论高度自由发展的网络空间里,最可怕的是“将个人视为自己网络道德行为的唯一判断者,甚至为实现内心自我而不顾他人感受,忽视社会传统规范和礼仪甚至法律,造成不必要伤害”。在当事人单位出面做出辟谣后,城市论坛不仅一意孤行的坚信自己的某个网民,甚至将谣言当成论坛卖点予以宣传来达到网站飙高的点击率,这种不顾伦理道德于底线,求新不求深、求量不求质,求变不求稳的经营模式必然导致诚信的缺失,物欲横流。换句话说,这种一味的追求点击率和个人利益而忽视网络人文环境建设的经营模式迟早会让网站成为那一汪深深的没有品位的“水潭”。城市论坛的这种把谣言高高挂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挑战了政府的公信力,更摸黑了耒阳的形象,让耒阳人民又一次臭名远外。好在有报道后来指出当事人也出面对谣言予以否认这才让此次事件的真相水露石出。有学者提出网络道德文明的根本应建立在“以人为本”。对于那些不顾他人感受,以损害他人利益来满足自己需求的道德行为价值不仅有违可持续发展原则,更是将人类道德的本质变得“非人”。当然,说到这并不是否认网络高度自由空间带给我们的好处。但是以一种挑战人类道德的底线心态去追求巨大商业与经济利益,“错误的表达、虚假夸大、似是而非、贬低他人”等不正当手段来吸引网民的眼球,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并助长了人性中的消极因素,也使积极的一面受到了抑制。这也因此促使部分网民的极端个人情感得到膨胀,于是促使他们借此次事件来宣泄对生活的不满。而这种行为的产生往往是极其恐怖的甚至于激发社会矛盾。- a$ ]0 J4 ?2 G3 Q l
在论坛关注时间长了,发现有相当多的网民通过论坛抱怨和宣泄自己对生活的不满,而不少网民更是将这种抱怨上升到了粗俗的谩骂和恶意攻击他人的地步。他们往往借着某一焦点肆意的宣传与炒作,于是出现了不少的“网络推手”,或是“五毛党”。这些所谓的“舆论操手”恶意的偏离事实与道德对事件进行包装、虚构,再加以炒作直接主导一方舆论。然而无论这些事件本身是否真实,直接受到伤害的是我们这些草根民众。心理学将这种行为效应称作轰动效应。所谓轰动效应即“通过引人注目的事件,达成轰动的社会效应”。而这种效应出现的基础就是借助人们对新事物兴趣的冲动和对名人事件的关注冲动,它可以宣泄人们的心理能量,来达到平衡心理的作用。弗洛伊德评价说:“积极的轰动效应无损于他人的利益与社会的进步,但消极的轰动效应不仅能侵害他人权利更危害于整个社会。”由于不少的轰动效应是在传播过程中经过层层扭曲而引发的,因此对于网络上的一些小道消息、手机短讯、虚假购物广告等,我们应多留个心眼,思考它的可信度,从而防止消极的轰动效应影响到自己对客观事物的准确判断。毕竟在信息的传播中有更多的不准确性,以及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这即是心理学所提到的传播扭曲效应,通过虚构、扭曲或是夸张信息并在传播中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以达到更强烈的自我宣泄和自我目的的实现。有学者指出网络的舆论自由使得一些网民为传播一些不确切的东西或无从查证的信息,恶意的加上个人想像来增强传播中的可信度。这些行为与做法更是有违新闻的客观原则。在经济利益诱惑中,媒体在新闻的客观原则性报道中经常与一些社会伦理道德发生冲突,然而随着金钱利益的驱动,这种冲突正愈演愈烈,人们也越来越不知道媒体的道德底线在哪里。5 |2 P9 N' M7 r& f
当然,我并不是反对言论-自由。相反,社会更需要言论-自由去发现社会的消极面,以起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人们通过网络社区表达自己对客观事实的看法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赋予是建立在不以损害社会公共道德和他人利益前提之上的,否则即是违法。在耒阳社区论坛的长期关注中发现不少网民通过论坛发贴向政府部门发问反映问题都能获得相关部门的及时答复。这种新模式下的群众与政府间的信-访互动方式更越来越走进人们的生活,且越来越行之有效。) X* f! R" j1 U2 m% i- T* ?9 v, v. l
政府在提倡网络舆论自由的同时也应确保网民个人隐私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当个人隐私侵犯公共道德或他人利益时,这种隐私也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社会公共安全将无法保障。隐私权是指个人生活不被干涉与公开,它是社会的基本伦理要求,同时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因此,网站经营者应为网民的个人隐私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如保护网民个人身份信息和个人IP地址不泄露。城市论坛出于保护网民个人隐私拒绝向警方提供发帖者的IP地址和相关个人信息,初看这显然是符合法律的。但是仔细一想既然该发帖者虚构新闻予以宣传显然是侵害他人权利在先,即该行为已构成违法,因此该发贴者的个人隐私权已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城市论坛拒绝警方的配合调查显然是有违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于有网友认为人社局的此次维-权惊动警方这一做法欠妥,我并不这样认为。对网络的恶意攻击,任何人或组织都不会拒之不理的,通过报警等法律途径解决网络人身攻击问题也不是新闻,人社局采取的反应也是人之常情,然而该事件的焦点就在于当事人的身份为两位局长。局长也是人,局长也是有血有肉的,难道局长为自己维-权也有错么?那错就错在我是个局长吧!/ ]: \2 ^6 |% E9 Z4 k! B
写到这,突然想到前些天著名作家毕淑敏称《知音》太缺乏道德底线。《知音》杂志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以一篇伪作《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恶意攻击毕淑敏的儿子,毕淑敏至今难掩气愤。同样,毕淑敏选择了法律维-权,并依然认为《知音》杂志缺乏道德底线。由此可见,任何将社会伦理道德于不顾,肆意宣传或捏造虚假新闻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止,法律是遏制谣言的最后一道屏障。( g( Q [0 H B# a
(5月20日,于BLOG) 7 F3 D; T( T# X*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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