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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民打架,并非稀奇事,在西方很多国家里曾经发生过很多壮士为一红颜而决斗,只要签下生死状,在共同推举出的证人见证下,打死人是不负责任的,而俺们耒阳,网传之下的两局长互殴,竟能牵动众人神经,这本身也许就是中国特色。曾经的衡阳司法局两局长互殴,众人猜测中无非就是两种由头,要么一正一邪,要么就是分赃不均,窝里斗,其实无论属于哪种情况,老百姓期待的就是能从中牵出腐败,不能责怪老百姓动机不纯,实在是事出有因。5 t5 C, e+ v, T: A
城市论坛的老总在很多人看来,确实不识中国时务,但这并无关此事大碍,保护网民隐私是他们的天职。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则网站老板配合公安机关是法律要求下应尽的义务,在法律程序下将造谣生事者绳之以法,让事实大白于天下肯定是耒阳人间正道。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只是强行关闭网站,那对于网站老板就是强权禁言,是非黑白无法申辩,而真正无辜的又恰恰是网站,网站是给大家提供的一个交流平台,网民自由交流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即使你想泄私愤,造谣,完全是你的自由,只要你负担得起那份法律责任,而网站不同于检查机关和法庭,无法去辨别事情的真伪,只能是清者自清而已,谁造谣,谁生事,法庭说了算。关闭网站实则是侵犯广大网民的自由交流的权力,当然,如果此网站本身就是法庭说过的那种非法网站,那应该早就要关了。世人常说,拉尿拉到一半时被别人打搅而被迫中断实则痛苦,我想此次关闭一个广大网民钟情已久的合法网站,甚至就是一个寄予无限精神寄托的合法网站,此种痛苦也非前种痛苦所能比拟的。在法制国家里,出现了报社窃听门事件后,通过法律程序惩罚了违法者,却不能关闭报社,难道东方特色与西方特色就是关与不关的区别吗?# n' W1 r2 M! ]3 b. V; o
而辟谣单位之举动,让人感觉那不仅仅是弱智,更多的是官僚霸气,有没有这回事,该说清楚的是当事人,会不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也是他们自己的事。此单位非一般单位,是人民公权的象征,为了两局长私事,拿起那代表人民公权的红萝卜头来要求公安机关为私人办事,比起两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还自己清白来说,此一回事绝非彼一回事,效果也绝对截然不同,两当事人诉求于法律,被谴责的那一定就是造谣生事者!赵登用爆炸案中,那弱智的公安局长以自己的官帽和前程来下赌注,押的就是赵登用是罪犯。他压根不曾想到,手中职权是人们所赋予的,在他看来,这种公权已经变成他的私有物品,想怎么拿就拿出来了。那又有哪种理论能解释我们当今的这种社会意识形态呢?人民公仆又到底是个啥东东呢?+ N& P+ F- v- N1 `- f/ O; a- ^; k
归根结底,耒阳就是无法----无天!, q s* g. K+ L5 l- x Y& J
* P* t; z( X4 L8 N2 L9 m8 F$ k4 y- g" R& T#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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