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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耒阳市人大代表(上架乡党委书记刘功才)唆使上架乡党委委员吴向文(副科干部)持刀、铁棍暴力执法 9 j _. y2 N5 @9 Q
(刘功才、吴向文是党的渣子、人民的败类,打着执法的晃子在上架乡坏事做绝,人性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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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友旦,是上架乡三江村3组人,2012年7月24日,我用日立牌70型红色挖土机一台在本村组开挖鱼塘,准备搞养殖业,当日下午4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吴向文(上架强乡党委委员)组织十多名社会上无业人员,手持刀、铁棍,气势汹汹冲过来,二话没说,犯罪嫌疑人吴向文手持砍刀将我的红色挖土机砸毁,造成车辆损失五十万元。当时有证人李友旦等许多人看见,都无法制止吴向文的打砸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的《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毁坏财物罪。
: O+ P* s3 P! R9 e8 U$ X6 c: j犯罪嫌疑人吴向文在当地无恶不作,经常组织社会上无业人员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给当地村民生命造成严重安全,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2 W) ]/ T( O: q% K8 U为此,我向司法机关控告犯罪嫌疑人吴向文无视国家法律,公然手持凶器毁损他人财产,犯罪嫌疑人吴向文其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已实施了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寻衅滋事罪。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吴向文刑事责任,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1 A- t, v0 h0 F; y5 X, c, l2 K此致
k* b+ \% n. W2 Q4 A; z+ J8 W( @4 n1 ?1 q3 i, A7 m) U/ A. ^
控告人:李友旦1 b& Y5 _$ {7 s/ H
2012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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