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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2-08-30
& }/ n7 w4 C/ w9 e1 b) ^ 56岁的无业老汉冒充检察院快要退休的工作人员,以收到群众举报信为诱饵,多次骗取乡镇领导财物得手。2012年8月29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伍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V7 y- C8 o* u5 c; H
2010年12月到2011年9月间,被告人伍某先后五次冒充耒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多个乡镇领导干部,私下约对方在茶楼、酒店或咖啡店见面。被告人伍某每次约见时均称其是检察院快退休的人,接着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封举报某某经济问题的信件给对方看。之后,被告人伍某便要对方拿两条烟来,并声称自己可以帮忙想办法摆平此事。前4次,被约见的乡镇领导有3人拿两条芙蓉王烟给了被告人伍某,有1人拿了2包芙蓉王烟给被告人伍某,被告人伍某接过烟后便离开。第5次被约见的乡镇领导称,暂时没有准备被告人伍某索要的和天下香烟,并约定时间地点再送其香烟。双方再次见面后,乡镇领导便拿出两条和天下香烟给被告人伍某,这时,闻讯赶来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将被告人伍某抓获并移送耒阳市公安局。5 R, j; ?$ {0 M- Y/ O; ^1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乡镇领导干部财物,损害国家机关形象,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伍某在法庭审理时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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