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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6岁男子与一已婚女子有染被发现,双方中断关系后,男子遂以在女子身上花了钱为由向该对夫妇索要赔偿款。8月31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12年2月中旬,李某平知道妻子李某红和被告人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进行制止,后李某红便没有再和李某交往。
+ B( d9 e7 i1 z+ O$ g* j. v0 S# O 2012年5月6日晚,被告人李某找到李某平夫妇,称自己在李某红身上花了钱,要求李某平赔偿其3000元未果。次日11时许,按被告人李某的要求,李某平夫妇到被告人李某家中继续商谈赔偿一事。被告人李某乘机便将李某平夫妇关在自己家中,并持一把菜刀挡在门口不准两人离开。期间,被告人李某多次殴打李某平,致李某平右手食指、左手腕、右颈部等部位受伤。17时许,被告人李某威胁李某平写了一张50万元的欠条后,才让李某平夫妇离开。经法医鉴定李某平的伤势属轻微伤。: c+ z( u' i: W( k/ I! k5 g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李某在公安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能自愿认罪,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7 B+ j$ F+ t& U( A& y2 F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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