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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关工作人员8类行为将严惩 酒驾一律免职

求真 发表于 2012-9-16 12: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求真 于 2012-9-16 12:16 编辑 / U/ U5 S- L( L/ Z- g8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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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16日08:06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U$ }/ k, P0 N$ G: t7 p' i(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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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14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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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规定》要求,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是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二是工作中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三是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四是工作日中餐饮酒;五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六是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七是酒后驾车;八是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

对违反第一至第五条和第八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引咎辞职或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处理。涉嫌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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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求真 发表于 2012-9-16 12: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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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丙己 发表于 2012-9-16 12: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加强监督,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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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有你 发表于 2012-9-16 22: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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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民 发表于 2012-9-16 23: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切莫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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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堰 发表于 2012-9-22 15: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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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草民 发表于 2012-9-28 20: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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