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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是耒阳市委组织部公示新一批干部接受社会督监举报截止期限。广大市民为耒阳组织部门选择重大节假日公示干部的这一作法大呼,这是在挤占公民的休息空间,是不让人举报说理,这样的公示是在藐视公众的监督话语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 u+ k& i, ], m3 u0 h, x
笔者认为,这样做首先是时间不合理,这等于没有公示。这样的公示反而让人认为这是在糊弄人。二是举报截止期限不恰当。如果公示对象有问题,市民可通过举报监督,让那些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而不是避开公众的视线。而这样匆匆草率行事,待举报人缓过神来的时候,已过了举报时间,这样能达到公示的目的吗?三是这样的公示如同霸王条款。这次公示干部就好像是我按组织程序实行,至于你的不发言,与我无关,我反正已作了总结,我是在长假期休息,举报我也可以不受理。2 h9 c) n& b, N% Q0 G
公示干部是组织部门的一种常规性的、严肃性的公事。而耒阳市委组织部这批干部公示,偏偏选择在体息时间,这明显有悖常理,广大市民不禁要问,这批公示的干部难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怕人监督举报?需要组织上为他们避护?* T' }, ?+ y( j% i' Q5 h' E
* m o0 V3 s) n/ l5 G. E9 s6 S 耒阳组织部门的这一做法,明显透露权力部门对公众督监权的轻视藐视,作为干部应用的主管部门,将严肃性、原则性较强的大事,这样莽撞,粗暴处理,那真是耒阳130万人一大不幸,在全国也堪称无知无聊,这是对耒阳民众有效监督权力的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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