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五一大道 于 2012-10-24 13: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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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6 S1 ~' K1 [$ E' r无法无天的耒阳东兴房地产开发商,竟然敢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即,非法强拆公民合法房产 耒阳五一路邮电局、五一电影院路段是耒阳最繁华的地方,人流极大,车水马龙,对耒阳而言相当于上海的南京路、长沙的黄兴路,而正是在此中心位置,邮电局正对面邻街公民合法房屋,在此非常时刻,遭到耒阳市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耒阳东兴地产)公然非法强拆: 一、 耒阳东兴地产未经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非法搭架强拆,不仅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更是构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犯罪。 耒阳东兴地产未经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在未与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切断水、拆房。为此,2012年9月28日,我们曾向耒阳市政府领导报告,并提出制止非法强拆。恢复供水的要求,市领导(贺清明)接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开接访会,并作了明确指示:在没有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好之前,立即停止对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的拆除,并立即恢复该房屋使用人的用水,切实保护房屋使用权人及路过公民的人身安全,由蔡子池街道办事处旧房改造服务科负责人具体负责。但是耒阳东兴地产胆大妄为,不但不按市领导意见恢复供水,反而公然于2012年10月18日始,违法搭建大型钢管架子拆迁房屋。 东兴地产的此行为已构成对房屋所有权人权利的严重侵犯,严重影响到房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造成房屋安全隐患,也涉嫌构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犯罪。 二、耒阳东兴地产假冒“拆迁人”(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部门应当是政府有关部门)非法发送拆除通知。 1、本次强拆商住楼不在其拆除范围之内。 2012年10月2日,耒阳东兴房地产以“拆迁人”名义,单方面发去拆除通知,其在拆除通知中称:“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耒阳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办公室核发了耒拆许字(2012)第5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为耒阳市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此为据,东兴地产决定在2012年10月10日起至上012年度10月25日开始拆迁。 实际上,耒阳东兴地产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为东兴地产购买的原饮食服务公司房产,并已拆迁完毕。我们的商住楼不在其拆迁围之内。 2、耒阳东兴地产,不能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也没资格做“拆迁人。 2011年1月2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号令)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政府及相关部门,房屋征收部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耒阳东兴地产是一家以地产开发为主的私营企业,此次非法强拆是为了搞商业开发,是典型的营利法人,故现东兴地产不能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也没须资格做“拆迁人”,更不得以拆迁人名义发拆除通知。 三、 耒阳东兴地产违法在五一路人行道上搭建钢架,阻断通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经营户重大损失。 耒阳东兴地产开发商违法搭建的钢架完全阻断了五一路单边人行道,导致川流不息的行人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走,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群众怨声载道。临街门面均被封在钢架子里面,使经营户无法经营,造成经营户的重大损失。 嚣张的耒阳东兴地产竟然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即,非法强拆公民合法房产,制造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制止东兴地产的严重违反法犯罪行为,保证公民合法房产不受侵害,避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我们也呼吁全社会有良知的人遣责、制止此种严重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