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公告 - I& X5 x1 m- [. i: D2 J5 U. q
* j/ N: J5 m7 Y) [, p为做好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汇算清缴范围 凡企业所得税属我局征管的纳税人(除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各分支机构和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外),无论是否在减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办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在汇算清缴中,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款,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应在2013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报送相关资料并结清企业所得税税款。汇算清缴期限结束前,纳税人发现申报有误的,可重新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汇算清缴申报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汇算清缴应报送资料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应报送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会计报表(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 (3)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应提供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4)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企业,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5)享受税收优惠备案的企业,应报送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7)年销售(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同时报送成本、费用分项目明细表。 (8)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同时报送主要产品(占全部销售收入20%以上,下同)的年度销售数量、平均销售价格和单位产品物耗、能耗等资料。 (9)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报送分项目分类别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年度销售数量、平均销售价格和单位开发产品建筑安装成本等资料。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方式企业报送的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纳税申报方式和流程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实行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时限内,将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录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涉税通),将导出的电子申报数据和上述规定的纸质申报资料报送至主管税务分局,由税管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在申报表主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办税服务大厅受理申报后,在申报表封面上签字盖章,回退一份给纳税人。 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拷取汇算清缴软件。 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涉税审批备案事项 1、财产报损。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2013年5月31日之前,采用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凡未按规定办理申报的,当年不得税前扣除。 2、税前弥补亏损。纳税人申请税前弥补亏损的,应在2013年5月31日之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亏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务检查(稽查)结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签章受理的亏损年度纳税申报表,由税源管理部门录入电子台帐,并报税政科备案。凡未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的,不得税前弥补亏损。 3、减免税等各类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按《 湖南省地方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地税发〔2010〕9号)文件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各类税收优惠的备案审批手续。实行事前备案的,应在年度纳税申报以前,按规定报送备案资料,实行事后备案的,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报送相关备案资料。凡未按规定报送备案资料的,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汇算清缴培训和政策咨询 在汇算清缴期内,我局将组织一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纳税人可按主管税务分局通知的时间参加培训,接受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等方面的辅导。 七、法律责任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报送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耒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 J7 f7 V& W$ Q9 O1 l0 t2 X: f% 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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