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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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9 y) z! ]6 W& V7 M1 h& {) c ①嫌凶何某军接受警方审讯。 1 z3 m s p- x1 u# U3 Z9 j
②警方缴获的嫌凶作案用的**。 通讯员 廖惠玲 摄 ■记者 徐德荣 本报4月19日讯 4月17日晚,衡阳市东风路三角线地段发生一起枪击案,造成一人死亡,凶手持枪杀害一人后迅速逃离(详见本报4月18日A11版、4月19日A12版)。记者今日从衡阳市公安局了解到,“4·17”枪案已侦破,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把。 据了解,枪案发生后,衡阳警方精心组织侦破工作,快速启动命案及涉枪案件应急预案。市局领导带领刑侦支队、网技支队和珠晖分局100余名民警投入侦查。17日22时30分许,嫌疑对象初步呈现。 4月18日11时许,特警在衡阳市石鼓区某茶楼内将犯罪嫌疑人何某军、何某伟抓获。“4·17”枪杀案在案发15小时后告破。 记者了解,犯罪嫌疑人何某军(男、40岁)是衡阳市石鼓区五一街道建设村人,何某伟是何某军的堂兄弟。何某军与何某伟以前曾谋划过如何杀害死者。4月17日晚,何某军一人作案后,将枪和上衣藏匿至何某伟家中。4月19日凌晨3时,民警在何某伟住处查获何某军用于杀害死者的**及作案时所穿上衣。 警方介绍,抓捕何某军的时候,何某军正在茶楼的包厢内喝茶,悠然无事一般。 经审讯,何某军对因矛盾纠纷而枪杀死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又讯 4月19日下午,衡阳市公安局召开缉枪治爆工作会议,将展开为期半年的收缴**弹药专项行动。 审讯 不外逃是因为他们认为“抓不到” 据参与审讯的民警透露,嫌疑人何某军仅读完初二,曾在1992年因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于2007年释放出狱,2008年再次因犯事被劳教。何某军一直没有正式职业,混迹于社会。 据何某军交代,作案用的**是从朋友那借的,据称是一把缅甸买进的军用**。何某军称,本来是想“打残”死者,没想致其于死地。 何某军作案后仓皇逃离,逃跑过程中手机以及头戴的鸭舌帽掉落,随后租用一辆摩托车回到家中,并未外逃。民警介绍,何某军接受审讯时称没有外逃是自认为警察抓不到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