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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贩卖假烟落法网

知天下 发表于 2013-5-2 23: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坐守广州,利用物流将假烟贩卖至外地,通过假身份证开设的银行账户收钱。近日,销售伪劣产品的王某、邹某、段某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等。  2011年下半年,王某开始在广州做假烟生意,用署名为谭漫、陈妃妹的假身份证在银行开设了两个账户用于转账汇款。邹某、段某分别从他人口中得知王某专门从事假烟生意,便电话联系王某商议“合伙”。王某分别与邹某、段某电话约定,王某从广州通过物流公司发假烟给邹某、段某,两人收到假烟后将假烟货款汇到王某账户中。2012年2月至9月,王某多次通过物流公司分别向段某、邹某发送假冒低价软白沙、假冒精白沙等品牌香烟,段某、邹某收到假烟后再加价对外销售给零星商贩。2012年9月,耒阳市烟草专卖局从某零售商处查处精白沙烟19包、软白沙烟6包,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伪劣卷烟。顺藤摸瓜,王某等三人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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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 发表于 2013-5-2 23: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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