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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违章上路将处罚《规定》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权利阳光下运行 发表于 2013-5-7 16: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湘警网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规定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小、微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交警部门提醒,非营运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六年每两年检测一次;使用超过六年的,每一年检验一次;使用超过十五年的,每半年检验一次。依此类推,一辆全新的小车,连续六年即连续三次没有进行或没有通过检验的,将强制报废。一辆购买超过十五年的旧车,连续一年半即三个检验周期,没有进行或没有通过检验的,将强制报废。
- P, p% V: V9 ]  {2 G7 c: \3 Y  5月1日以后,驾驶员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长沙交警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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