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都不能公平,活着情何以堪 广州拟投资6.2亿元打造新的“银河公墓”,该工程被纳入民生工程。管理人员表示,该墓地还未开建,价格未定,但墓穴购买者或骨灰存放者必须是革命烈士、国家干部、军人等“七种人”。(5月9日《南方日报》) 曾经,即便是夫妻俩,生前一方符合安放公墓规定,另一方不符合或级别不同的,或者一人为官员、伴侣为普通市民,死后都不能合葬。后来,相关方面出台规定,“可以按夫妻任何一方身份、级别选择格位合葬,并以‘一盒两骨灰’的方式,存于同一格的骨灰格中”。这已经算是非常人性化的改革了,至于普通公民死后安葬革命公墓,自然绝无可能。在公众“死不起”的诘问里,有关公墓的是两个方面:一是公益性公墓为何那么少,经营性公墓为何那么多?二是为什么仅有官员死后可以得到免费墓地,不能“鬼鬼平等”? 一个家族里,依祖先辈分与血缘亲疏在墓地或灵位上做相应安排是合理的;扩大到一个民族,对做出特殊贡献的伟人以及做出特殊牺牲的军人和英雄等,在墓地规模与安葬方式上做出特殊安排同样必要。但是,以官位级别为本,将普通民众拒之门外的“革命公墓”,无疑已经变味了。 法治社会的最高法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鬼鬼平等”同样是题中应有之义。如果要拿公共财政建公墓,就应该面向全体公众,或者只面向军人烈士,但绝不能只面向官员干部。公墓成官墓,这是一种典型的特权,是不该有的“死”的体制内福利。试问,死都不能公平,活着情何以堪? 公共财政不能只管兴建官墓,压根不管公众“死不起”的哀怨。我一直认为,应将公益性公墓纳入基本殡葬服务,所有公民都有权平等获得一块免费的公益墓地。具体建设形式,可以是广州“思园”那样的“树葬公墓”,也可以是欧美式的草坪公墓。 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