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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坦荡荡1980 发表于 2013-05-06 13:48:52红网 | 我妈是退休工人,跟着我在广州生活。去年住了一次院,花费了36000多医药费,因我在广州为她买了一份商业保险,报销了7400元。回到祁东报销医药费,惹了一肚子气。报销结算单上明明写着报销后可得22497元,但打到我妈的银行账户上却变成了15097元。问其原因,说是主任签过字了,划账要扣除商业保险报销的7400元。问有无文件政策支持此行为,他们不予答复。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可得22497元,领导随便签个字,7400元就不翼而飞了,去了哪呢?不言而喻。 9 Z$ e# }; `3 |%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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