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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脾气大 故意伤害“二进宫”

服务空间 发表于 2013-5-31 13: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的哥”脾气大 故意伤害“二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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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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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r/ u% p; i7 W3 |4 c    开的士的杨某因为超车一事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释放出来才3个多月,又因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再度被送进看守所。近日,湖南耒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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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16日6时许,被告人杨某驾驶的士出租车将一名乘客送至耒阳市正源学校,未与门卫室的保安联系便将车开进学校。被告人杨某驾车返回时,门卫室执勤保安李某不开校门,不让被告人杨某出校门,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并相互扯打,被告人杨某将李某摔倒在地,致李某左髌骨骨折。经鉴定,李某的伤势属轻伤。事后,被告人杨某支付了李某医疗费6万元,取得李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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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法律,因小事与人争吵,就打伤他人,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过拘役,系有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在案发后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综上,对被告人杨某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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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服务空间 发表于 2013-5-31 13: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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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 发表于 2013-5-31 20: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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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侠 发表于 2013-5-31 23: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皮气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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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子 发表于 2013-6-1 05: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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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 发表于 2013-6-1 09: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耒古子爱霸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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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雨 发表于 2013-6-1 12: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也有脾气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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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在 发表于 2013-6-1 13:4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忍一下。就不会既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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