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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建工局多次联系张新华,未果

此生我不负妳 发表于 2013-6-19 22: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期,本报报道了《包工头张新华,你为什么不接电话》一事,引发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618日上午,记者从建工局了解到,建工局多次试图联系张新华,解决此次农民工讨薪事件,但张新华有意躲避,至今联系不到人。那么,对于此类型的恶意欠薪事件,农民工该怎么避免?如果碰上了,又该如何做呢?
据介绍,像农民工谢五成等人向张新华讨薪的事件属于个人承包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范围,此种现象在建筑行业工资拖欠中较为常见。农民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而工程业主使用承包制外包给个人的老办法,造成承包人携款而逃。建工局还表示,该局的确对施工单位,也即工程业主,是有制约和管理的权力。但此案件中,张新华作为承包人,建工局确是无硬性制约,只能通过督促施工单位,再由施工单位督促张新华发放工薪。本案中施工单位与张新华已结清款项,所以站在建工局的权限,很难对张新华作出处理。同时提醒农民工朋友,要与明确的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免造成不利事件的发生,同时建工局正计划建立“工程保证金”保障制度,启动后,可一定程度范围内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该局建议,目前谢五成等人可通过“恶意欠薪”这一条起诉张新华,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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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妹妹 发表于 2013-6-19 23: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也可以抓他,恶意欠薪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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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旅途 发表于 2013-6-20 07: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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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法哥 发表于 2013-6-20 11: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什么事都要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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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雨 发表于 2013-6-20 11: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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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雄鹰 发表于 2013-6-20 11: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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