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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投诉,往往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而投诉,但也有因消费者的大意或使用不当造成经营者利益受损情况的投诉。 2011年5月16日,广东省黄某到耒阳城市出差,投宿到耒阳某宾馆。当晚大便时,他认为坐在抽水马桶上不卫生,就蹲到上面去,结果一只脚踏上去,马桶失去平衡而倾倒破碎。宾馆要求黄某赔偿马桶及安装费800元,双方发生争执,投诉到耒阳消委。耒阳消委认为,宾馆马桶安装不牢是造成马桶倾倒的主要原因,但消费者也有使用不当的责任,经调解,消费者黄某赔偿耒水宾馆部分损失300元。 2013年4月,谭女士在耒阳市步步高超市二店闲逛时,看到某玉业专柜一标价为16.8万元的玉坠,因好奇要服务员拿来观赏,一时大意,玉坠不慎掉到地上受损,店家要求其按一折16800元的数额赔偿或打五折8万的价格购买,消费者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又投诉到耒阳消委。耒阳消委调解时指出,标价贵重物品,商店服务员应提示消费者小心,正当拿放观赏;另其装玉匣子也容易至坠子滑落,因此玉业专柜也有责任,经调解,由谭女士补偿玉业专店玉坠修复加工费1000元。 据了解,还有好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慎使经营者权益受损的例子,有的自行解决,有的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有的一拖了事,无法解决。因此,耒阳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经营者合法利益也应当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