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丈夫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金桥法庭将法庭搬到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监狱,调解了这起特殊的离婚纠纷。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周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婚后夫妻聚少离多,经常为生活小事争吵。2010年被告因故意杀人罪被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现在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监狱服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李某某身心俱疲。原告上有年迈的父母亲要照顾,还有抚养两个小孩,生活的压力让李某某很是绝望。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周某名存实亡的婚姻。 金桥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将法庭搬到周某服刑的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监狱。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小孩由原告李某某抚养并自愿承担全部的抚养费。(祁东法院 谭丽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