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孔丙己 于 2014-2-20 08:47 编辑 ) B' r( X+ ?8 h5 H8 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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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民政局的信 民政局: 几天前,我看到你们处理了久居梅桥居委会旁巷道的流浪人,觉得很好。接着发帖《迫切要求民政局和城管局处理耒阳老大桥下面的流浪者》,至今没有处理,也不见回帖。上午仁说与我商量,说XXX给他打了电话,解释按政策规定,桥下那个流浪人不好处理。要求将帖子处理。 我认为帖子决无问题,完全出于公心,但考虑帖子附有图片,多少有损耒阳的文明形象,我只好将它处理。 但是,发表如下意见: 1, 即使流浪人赖着不走,那些破烂、垃圾应该可以处理。 2, 那群狗存在隐患。城市养狗规定不能放养,而且要打防疫针。那些狗肯定没打防疫针,如果一旦咬人责任谁来担当? 3, 那地方破烂堆积,污水横流,气味难闻,道路不通,过往行人怨声载道,免不了骂你们不管事。 4, 耒阳大桥等于进城的大门,大门口极其脏乱差,要得吗? 5, 如果衡阳、省里领导看到那个不可思议的现象,你们、乃至市领导怎么解释呢? 有网民说那地方不是钓鱼岛,不能老是维持现状,总不能留给下一届政府解决吧! 政府对一个流浪人难道袖手无策吗?我再次建议民政局会同城管大队、环卫所、化龙、梅桥居委会对其采取适当措施。 决不能让一个流浪人糟蹋耒阳的环境卫生、文明形象! ! [- V- W!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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