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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包工头举报淄博某公司非法开发房产 勿忽略失职渎职

潍坊的 发表于 2015-1-9 11: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媒体报道,从安徽安庆到山东淄博张店区承包工程的外来建设商彭小兵(化名)很是艰辛。彭小兵垫资数百万元承建淄博鸿运物流公司发包的两栋 综合楼 却遭恶意赖账,无数次讨要无果后,彭小兵发现鸿运物流所谓的 综合楼 实际是变相房地产开发并非法出售,通过有关媒体向淄博市国土等部门反映后亦被漠视
举报非法用地、非法开发房地产人人有责,而惩治非法用地、非法开发房地产相关部门的监督行为无疑应当更有效率。然而,通过《东淄博:外来建筑商遭赖账后举报鸿运物流非法开发房产》,我们看到的却是淄博市当地主管部门任由一个叫鸿运物流的公司大肆在物流园内开发房地产而无人查处。
中国的许多地方相继出台了对此类事件的有奖举报规定,这对发动群众参与到此类违法行为的监督中必将产生积极成效。不过,类似彭小兵这样举报鸿运物流园者在当下少之又少,也许只有权益被侵犯的时候才想起举报,因此查处此类违法问题不能仅靠举报,更需要相关部门强硬起来,作为起来。
鸿运物流在物流园内开发起了房地产,并且对外出售,如果按照鸿运物流的作法,那么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将土地管理法废除,可以将房管局取缔,任何人有地就可以盖楼出卖了,但这样的话市场会不会混乱不堪?因此,归根结底还是需要有关部门强硬起来,作为起来。
这些年,鸿运物流模式的开发房地产方式数不胜数,被查处被曝光的也屡见不鲜,往往此类事件被人举报到诸如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后都是举报多次无果,使得违法企业肆无忌惮,我行我素,直至让举报者有一种官商勾结、官互商的感觉,这种现象的背后恐怕很难说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更很难说不存在包庇与袒护行径。
更严重的是,在彭小兵举报物流公司这件事情中,当地有关部门对非法开发房地产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当地某政府的内部文件成为了物流公司的挡箭牌,彭小兵举报到淄博的检察院,检察院的人却声称该事件中无违法犯罪行为,更无渎职行为,可见在当地官商勾结和官官相护程度有多严重。
难道当地相关部门会毫不知情,还需要请公众来举报吗?主动作为去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不正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吗?惩治这起违法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已成社会大家的一大关注点,也引起一些地方的重视。遗憾的是,目前为止淄博市官方没有给出任何回应,这很难让人联想到“执法监管不到位”、“包庇违法行为”等失职渎职的玩忽职守行为。
总之,有一种行为叫做非法开发房地产牟利,还有一种针对行政机关的消极行为叫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大了,就叫渎职。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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