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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 , 黑幕重重 ,胡作非为。政府无能,上访十年无果 ,跪求巡视组伸张正义。

真相 发表于 2015-8-16 15: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黄桂秋,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居民 ,无房无工作单位 ,靠打工为生 ,为了让一家三代有间房,夫妇俩长年在外,省吃俭用,于1994年购买梅桥居委会第三组建房用地两间,共计171平方米。但该地于2002年被政府规划给金桥房地产开发用地范围,预售金桥公司又将此地按同样171平方米安置在梅桥3组的安置区第四栋,由蔡子池副书记刘洪荣和金桥公司副总刘美才,未经我本人同意也没有委托,而且在本人完全不知的情况下,他们私自处理,将我171平方米建房用地无偿赔给了梅桥3队的谢正寿,且已动工。按照耒阳当地(地与房屋换比例,是171平方× 4=684平方 ,按每平方米 1500计算,应该赔偿约100万元左右)。! u! f" f. ^2 p* }- N* j! F4 }& W8 a9 a6 B% x4 E4 M, A  I1 W1 i
          当我闻讯从广东赶来,向金桥公司和刘洪荣书记(当时任蔡子池办事处副书记 ,金桥开发指挥部群工科科长  ,位高权重 )等有关负责领导汇报情况,并多次请示处理,他们一拖再拖。: {, L; i5 u! L+ x; @
          直到2006年由市人大资素月主任委托刘洪荣书记和金桥公司副总刘美才,以一次会议协调。将我171平方米建房用地有谢正寿承建,建好后无偿补给我二楼约120多平方米的套房,同时金桥公司又要求我当时一次性交清桩基费和图纸设计费共计1560元,否则作违章处理,图纸到如今还未给我。另外,谢正寿又要我交纳了3900元现金(在梅桥3组原队长周作友的陪同下),至今还未开收据,煤房还要我出1680元购买,太不公平了,无法理解。其中约八十多万元不翼而飞,这是明抢!政府官员在其中利益重重,老百姓无路可走,有冤难伸。请问执政党还是人民的党吗?
! B  g; k% [! H$ E- U7 u          至今,没有一寸土地使用证是我的,也没有一平方米房产权证是我的。十年求结果,寥寥无音信。" x1 \2 e: B7 v) Z1 a
          这么多年来,至今还没处理好。面对这张不公平的会议纪要,这么大的压力和这么多年的经济损失,有时真想去死,更无心去打工,现在小孩的学费、生活费都成了困难,所以我只有抱着一线希望,恳求政府要求金桥公司为我更换。望政府领导伸张正义,并公平、公正、公开为民做主,早日落实我建房用地,解决我一家三代住房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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