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中心片、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文字综合和教育宣传工作,充实局机关文秘人员队伍,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本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公开考聘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考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最终确定跟班学习人员名单。 二、资格条件 0 \+ X! _. I. U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5 g( |" @' S; x3 D- _
2.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9 Z2 X* m/ _$ r4 S9 u9 Z# u
3.热爱写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意并能胜任文秘岗位工作;4.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5.学历能力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在我市有三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没有转为正式编制的特岗教师不在此列),具有较强的写作功底和计算机操作及网络技术应用能力,能运用word和excel软件进行文字处理。 三、考聘职位与人数 四、考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9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局机关二楼阅览室。 3.联系电话:0734-4332533。 4.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拟考聘人数的3倍,不予组织考聘。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闭卷作答,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8名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电脑操作测试 组织笔试成绩前8名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和电脑操作测试。 (四)体检 组织笔试、面试、电脑操作测试折合成综合成绩的前4名进行体检,若体检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取前4名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若考核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经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的跟班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教育局签订跟班协议,先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考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5%,面试成绩占20%,电脑操作测试成绩占5%,按以上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取前4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参考人员于7月26日(星期二)到局机关二楼阅览室领取准考证。 3.本次考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734-4338295。 2016年7月6日 % K G3 h9 g' L" y( U/ ]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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