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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及时发放到居民手中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却被3名社区干部盯上,通过公款私存、挪用放贷、银行理财等方式为个人谋取私利。最终,2人被开除党籍(1人系非党员),3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近日,湖南省衡阳市查处并通报了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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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M. E! w3 ^) T 今年1月,湖南祁东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永昌街道朱家社区居委会干部存在挪用居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立即进行核查。经查,2012年10月以来,时任朱家社区党支部书记周和平、支部委员彭志勇、会计彭福元(非党员)利用协助管理该社区居民土地征用补偿款的便利,在没有召开居民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先后4次以营利为目的挪用征地补偿款共计770万元,用于银行理财、放贷收息和帮助银行工作人员完成揽储任务。; }! O8 {5 i9 j9 J; r
6 D0 _ F: K p3 r" O {; a 彭志勇一次挪用300万元用于个人银行理财,获取收益8585.31元,后又挪用200万元借给某民营企业,获得高额利息18万元。为了掩人耳目,彭志勇按照银行存储300万元的活期利率,交给彭福元1.47万元利息存入朱家社区居委会的对公银行账户,将剩余的17.3万余元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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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祁东县纪委给予周和平、彭志勇开除党籍处分,责令永昌街道办事处依法撤换彭福元社区居委会委员及会计职务。周和平、彭志勇、彭福元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G3 W! \ t% ]3 ]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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