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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回了次家看一下感冒的老妈,正好我干妈在我家说起她孙子在正源学校上初一,被班主任罚款一千多的事。0 C$ e: t4 z1 [* F( }
事因:小孩子从小学就一直在正源学校,父母为了生活都在外地打拼,为得就是把小孩子能够培养好,最终选择了正源学校。前段时间因为小孩子买零食的事,只要是小孩子都会有吃零食的习惯。可能是因为太想吃零食了,就给别的小孩子帮他买了一块的零食,加起帮他买零的腿路费,一共花了两块钱。但不巧的是被班主任李老师发现了。两个人一起罚款。我这个小侄子罚1750元。天哪!1750元这是什么概念呀??在耒阳有的上一个月班都没有1750元。这是怎么个算法?怎么会这么多,一个学生吃个零食就要罚一千多。老人家还说,这老罚别的学生都开了收据的,长这么大,也上过不多也不少的学,还是第一次听说班主任罚款还可以开收据。是回家向家长报销吗?我问“您去交罚款有没有开给您呢?”。老人家说之前不知道,是后来才知道的。也难怪小孩子经常和家里人说“他不想在正源学校读书了”。
, o6 D& k# H) I. _/ S U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正源学校这位李老师,你这样的罚款是在帮学校创收还是自己创收?学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你既然不准小孩去买零食,那学校为何要设学校超市?你这种创收方式是违法的。小孩子到底在学校是买了什么东西为什么要罚1750元钱,为什么别的小孩子罚款开了收据,这个却没有?在这里我想要正源学校给个说法,还有就是初中一年级298班班主任李老师给家长一个说法。我相信很多家长都是抱着把孩子放在正源学校读书放心,花点钱无所谓。因为大多数在正源读书的小孩父母都在外地。作位老师你应该更加认真的教育好学生,而不是拿小孩子来作为你的创收工作,人你可以没钱,但你不能没有良心。6 a& q# j8 n9 |! e) H& D/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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