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石珊 通讯员罗晓松 李桂省报道 驾驶证被交警暂扣仍开车、一年内两次酒驾、94条违法行为未处理、罚款10700元、记209分,可以称得上衡南县“交通违法王”的唐某林酒后冲卡后被衡南交警查获。如果唐某血样检查确认为醉驾,将依法予以刑事立案。
3月22日晚,衡南县交警大队云集中队在云集大道农机局路段开展“百日会战”整治行动。21时50分左右,一辆灰色小车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反而加大油门冲卡逃跑。出于安全考虑,民警没有追捕。十多分钟后,中队长武少雄发现云集大桥底下有一辆车形迹可疑,便驱车前去查看,发现正是前面冲卡逃跑的车辆,车牌号为湘D2**80,便立即带领民警将其控制。
民警要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称驾驶证2011年就被交警查扣,因为无证才冲卡,行驶证没有。民警发现驾驶人满嘴酒气,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当民警询问姓名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时,这名驾驶人竟发起酒疯,对民警破口大骂甚至动手动脚。民警只好强行将他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后带回中队约束醒酒。
3月23日9时左右,该驾驶人酒醒后,民警对其询问得知:唐某林在县城一工地做泥工,近期与妻子闹离婚心情不好常借酒浇愁。22日21时左右,唐某林喝了二三两白酒后,开车去找妻子理论,不料被交警查获。
经查,唐某林于2011年9月11日因准驾不符被蒸湘区交警大队暂扣驾驶证,2016年9月4日因饮酒驾驶被云集中队处罚。自2016年2月14日以来,他所驾驶的湘D2**80小车有94条违法行为未处理,罚款高达10700元,记209分。
目前,唐某林已被行政拘留15日,车辆暂扣,如果血样检查确认为醉驾,将依法予以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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