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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下午,妈妈带着生病的侄子就诊于湖南常宁市妇幼保健医院,医生诊断为扁桃体发炎伴有低烧且需输液4瓶,前3瓶正常输入,但输到第4瓶时他有了排斥反应,呕吐不停!并且用双手试着拔掉针管。这瓶点滴打入身体后明显有问题,于由年幼的他不知怎么表达,嘴里一直叫着奶奶:奶奶:这时,我妈妈赶快叫护士,护士过来后说:〞没事,可能是要拉肚子了,所以才会呕吐。'正所谓大家理解的上吐下泻。就这样错过了第一个最佳的救命机会!
; h1 r' K5 e0 f- ^, v7 i! q第二次同样的情形照样发生了,一样的呕吐。再次找到护士,并且问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希望她们得意重视并且赶快进行处理,医生重新开了一种药让护士换,护士不慌不忙的走了,留下了我妈妈焦急等待。忽然侄子情况不好,呼吸急促,像是快没有生命的迹象,这时妈妈着急的大叫起来,不是说换药吗?为什么一等就是半个钟,人呢?孩子情况不乐观快不行了,医生?护士?妈妈撕心裂肺的叫着,这时护士才赶过来,马上进入急救室,马上救人。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3 r7 h& }; _' C
亲爱的的侄子已停止了心跳,再也无法挣开双眼,叫我一声叔叔了。# U; n0 n# |# v% E; r" r
后面医生查了第4瓶药水输错了,护士她们也亲口承认了,但由于老人在情况危机时忘把她们所犯的低级错误所拍摄下来,出了人命了,她们趁着老人家不注意把输液瓶消失灭迹了。并且说明死亡原因是肺部感染所导致的死亡。9 W) S4 |( D5 o# ? r
为什么医生不可以多一份责任?为什么在第二次救治机会时那么的没有时间观念?为了出了问题,昧着良心说瞎话?
; _- y" d0 B9 c* H小小的生命就此结束,医院必须要承担应有的责任!/ r- o, _. y2 {) `' |2 k; t
我们农村人遇到这种医患问题该如何去处理?本地的医生与警察和律师都站在同条站线,丧心病狂的说就一个两岁的孩子最多也只能赔付一万,并且说,国家有政策医患问题一般都是医院赢定的,你们闹翻也没用!/ l! N- n1 o* \7 }+ o( w' A
我们要的是人,是生命,不是钱!讨的是人间公道!不是其他的!
- h* o/ ]9 ~. a( I生命健康才是无价之宝!难道一个两岁的小孩子就该丧命于此吗?2 Z8 z5 ~2 R, K! v: J3 V5 d
社会还有公道吗?我们该如何去挣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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