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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交警徇私枉法因金钱诱惑而包庇肇事逃逸车主.王法何在,天理何在!

匿名  发表于 2017-6-11 18:31:58 |阅读模式
湖南耒阳交警徇私枉法包庇肇事逃逸事件 2017.06.10 上午:7:30 两男子驾驶一辆125CC男士摩托车前往耒阳往衡阳方向事件目的地(七岭小学附近) 当时该两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选择超车该车打了转向灯闪了超车灯,当前时速85(KM) 该摩托车超到一半的时候,忽然从后面出现一俩 (本田SUV)时速:95(KM)车牌号为: 湘 D :337HZ 该车可能是酒驾方向盘左右乱打导致碰到右边驾驶摩托车的两名男子,两名男子因承受不住小车的高速行驶带来的冲击力,而导致车左右摇摆,最后该摩托车以时速80(KM)撞到该摩托车两名男子 最后打(122)该工作人员听到车牌号为 湘 D :337HZ 急忙推迟转接其他电话,打过去却是空号 两名男子到交警部门去报案,却遭到推迟,敷衍,最后该四名交警徇私枉法的去见肇事逃逸车主。 请有关部门为市民讨一个说法,公平公正的对待这件肇事逃逸事件。

第一交通法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我市民一个公道,法制社会,不是金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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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花开 发表于 2017-6-11 23: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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