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阵惊寒,折戟故园 尊敬的上级领导: 千嶂愁雾如壁立, 耒水北逝挟恨急。 业主维权休提起, 只缘奸商多诡计。 2014年2月,耒阳第三届房交会在市委、政府为建设“宜居城市,筑梦耒阳”,去房产库存量,激活“土地财政”,以服务市民为契机的莺歌燕舞中拉开帷幕,广大业主纷纷签约。彼时约定2015年9月30日交房。之后,部分业主代表于2015年底至今,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催促无果。却被一次次忽悠、搪塞。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又多次向市政府、信访局、城镇办反映情况,在城镇办相关负责人的协调下,2016年12月9日我方与该公司负责人之一刘敏才(刘敏雄胞弟)面谈,刘表态并书面承诺(详见附件1):“在2016年农历12月20日之前5、6号楼交房,其余各栋2017年5月份交房”。城镇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有问题找他们。可事实上所有的承诺都是一纸空文!工程进度依然停滞不前,我们再次找到城镇办负责人时,得到的答复是“我们也无能为力”。善良淳朴的业主无可奈何?何去何从?开发商为何在市政府眼皮底下把“桂花苑”演变成“桂花怨”?难道我们辛劳一生的心血就此付之东流?是谁侵害我们的权益?又是谁在置两百多个家庭生存而不顾?我们无法想象愤怒的业主们在绝望后拼死一搏的后果...... 我们的诉求: 1.由市委、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业主代表、开发商参加的联席会议,宜施策应,形成联席《会议纪要》 。 2.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购房合同的要求和桂花苑设计规划在“三个月”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配套设施(交房标准见合同附件2),按标准交房给业主。 3.督促开发商召开业主听证会,申述解决方案,确定最终交房日期,防止事态升级。并向业主公示政府和开发商制定的关于桂花苑逾期交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包括后期建房交房方案。 4.依法按合同规定赔偿延期交房给业主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我们将依法保留对有关部门行政违法行为的起诉权利,以及开发商的侵权违法行为。 以上诉求,除上述第4-5项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外,前述1-3项恳请政府切实履职,为民作主。如果在本级政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我们将依法逐级上访,直至问题圆满解决。 耒阳市金桥普罗旺斯-桂花苑全体购房业主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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