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正是需要全市上下团结一心,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时期,部分单位或个人却丢弃了最宝贵的品质,他们置诚信于不顾,一再拖欠银行贷款,严重影响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损害了金融发展环境,也损害了耒阳的整体形象和耒阳市百万人民的福祉。 为振兴发展信心,进一步促进我市省级金融安全区和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耒阳市开展清收“两代表一委员”、国家公职人员及村( 社区)“两委”干部拖欠银行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耒办通[2017]5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耒阳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称“两代表一委员”)、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拖欠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进行强力清收。 在2017年10月1日前清收期间主动偿还拖欠贷款的,银行按照规定在利息等方面申请给予适当的优惠(具体利率是否优惠、利率优惠的幅度以各债权银行的政策为准)。 对于2017年10月8日后还未归还的,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建立”耒阳市金融黑名单“制度。将具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两代表一委员”、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由清收拖欠银行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耒阳市金融黑名单”;(二)组织处理。对公职人员拖欠贷款且在规定还款期限前未还款的,组织人事部门对其实行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对“两代表一委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在下次换届选举中作为组织考察重要依据,取消其候选资格;对态度恶劣、欠款数额较大的欠贷人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程序给予其停职、免职等组织处理;(三)依法限制高消费。凡进入诉讼执行程序本人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除按照司法程序强制清收外,并对欠贷人限制高消费活动。 各位市民朋友,诚信建设,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大力推进诚信耒阳建设,以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和诚信的社会环境,助力耒阳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金融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耒阳市开展清收拖欠银行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李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