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是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根据
湖南省《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7〕16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17第8次纪要和《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耒政办发〔2017〕54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农村低保户的基本生活,从2017年1月份起,农村低保标准从220元/月提高到260元/月。接到通知后,耒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周密部署,迅速安排,一方面联系乡镇(办事处)民政站做好统计工作,科学测算资金,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和发放工作,并以最快的速度补发农村低保金,共补发2017年1-6月份农村低保金438万余元,8818户、18989人的农村低保对象受益。(欧阳小平 谭琼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