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s) z$ V- Z: r) {“从11月1日起,市属(含县、市、区)各缴存单位其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不得超过3488元/月……”10月20日,我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副市长彭玉明当选为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衡阳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限额的方案》。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机构逐步健全,制度日趋完善,管理有序开展,归集规模不断扩大。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有5040个单位为41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已达189.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3.32亿元,同比增长21.36%;累计发放贷款119.2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11亿元,增长32.29%。 为进一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限额进行调整。其中包括: 我市缴存单位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6%-12%之间; 市属(含县、市、区)各缴存单位其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从2944元/月调整至3488元/月,最低月缴存额之和从136元/月调整至154元/月; 中央 省属直管驻衡单位及其职工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从3712元/月调整至4668元/月,最低月缴存额之和从200元/月调整至224元/月;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银行业其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之和为5814元/月。 同时,为保证我市住房公积金健康有序发展,保证资金安全,我市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从12月1日起,职工在两年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总价款,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元;支持首套(次)自住住房贷款,限制二套(次)自住住房贷款,禁止三套(次)及以上自住住房贷款职工首套(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总价款的20%。职工二套(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购房总价款的30%,贷款利率上浮10%。 彭玉明要求,要认清形势,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的改革创新,积极研究住房公积金资金统筹使用,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合理、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要依法治“金”,在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的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强化部门监督,力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要创新服务,加快推进市区网点新布局,加快建立先进、实用、安全的信息系统,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要转变作风,加大学习力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公积金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队伍。(掌上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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