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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龄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

鸡委 发表于 2017-10-22 14: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老龄委、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2010年4月3日上午第2次(13届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就如何落实发放好高龄老年人长寿生活补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长寿生活补贴由2400元提高到3ooo元,新增600元在县市区财政和城乡低保地方配套资金中解决。视情况各县市区可提高发放100岁以上老人长寿生活补贴标准。

  二、100岁以上老人的住院费实行实报实销。看病的费用按百岁老人的身份解决。是农民的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是城镇居民的通过城镇居民医保解决;是干部职工的通过干部职工医保解决:

  三、90-99岁老人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生活补贴的费用在县市区财政和城乡低保配套资金中解决。

  四、严把申报关,凡申报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一是本人写睑,审锖并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四份),每份申报表贴当年1寸免冠彩照1张。二是填好申报表后,首先到村(社区)、乡镇、(街道)、派出所、民政办签字盖章,然后到县市区老龄办(单位)、公安局、统计局(人口普查办)签字盖章。三是送申报的老年人手持当年当月字样的《中国民政》杂志6寸彩照两张;四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人口普查1-3次、第一代身份证、工作证、人事档案(家谱等能证明90岁以上老年人原始材料送市老龄办审核批复,方可领取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

  五、严把管理关。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资金和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由各县市区老龄办管理。市直和国省驻衡单位由市老龄办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监督和检查。要强化发放对象管理工作,准确把握健在高龄老年人的基本情况;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做到专款专用。

  六、解决工作经费。高龄老年人遍布全市,发放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工作量十分大,县市区财政要相应安排必需的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衡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衡阳市民政局

  衡阳市财政局

  二0一0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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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鸡委 发表于 2017-10-22 14: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 x( v0 U3 F. b  近期,个别地方违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向全省广大老年人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老年人优待证》的规定”,未经省老龄委同意,擅自印制本地和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并公开向社会发放。这一错误作法,造成了全省老年人《优待证》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和管理工作的混乱。为严格按规定做好《优待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如下:
. w) r: D/ d/ s, ^" p8 q  1、从2010年6月1日起,全省启用省老龄委统一设计制作的新版《优待证》,不再印制70周岁以上《优待证》(已经印制和发放的继续使用,不需更换)。《优待证》纸张均采用证券纸制作,内压“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字样的防伪水印。各地区老龄办要依法认真做好《优待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5 A' b: v! H# F9 G+ T" z8 B1 T( x  2、新版《优待证》印制厂家(湖南宏远印务有限公司)系通过省财政招标确定。为保证优待证的全省统一,请各地老龄办自行与该印制厂家商签印制协议,按规定印制优待证。严禁私自盗印或自制《优待证》。已经私自印制《优待证》的地区,要立即停止印制和发放,所印《优待证》要即时全部作废(销毁),并将详细处理情况上报省老龄办;已经发放的,要于2012年6月底前全部回收并换发全省统一印制的新版《优待证》。
! r& B6 d  b. Q% |2 b  3、2012年1月1日以后,各市(州)、县(市、区)老龄办必须使用湖南省老龄信息管理系统,对《优待证》实行网上办理发放和管理。已经使用老龄信息管理系统办证的单位,证件须联网打印,严禁手工填写。
# i( n+ ^. p5 F& I  4、办理《优待证》时,须验证申领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申领人须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优待证》须在持证人照片左下角加盖钢印方可有效。《优待证》号为持证人身份证号码,一人一证,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或转让。
! ]+ V/ T  {5 D( z1 B  5、全省《优待证》所使用的钢印系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制作点定点制作,各地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钢印损毁须重新制作的,须向省老龄办申报,得到许可后按具体要求到指定点制作,不得私自定制。+ g( C& x: A  L4 X7 _
  6、《优待证》原则上实行属地发放。省内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可持居住地社区(村)委会介绍信到当地县级及以上老龄办办理《优待证》。在湘定居的非湘籍老年人须凭居住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或暂住证)到当地县级及以上老龄办办理《优待证》。1 z1 j7 s) L6 U+ d8 C  u
  7、为严肃优待证的发放管理,凡遗失《优待证》要求补发的,须按照省老龄委《关于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老字〔2005〕14号)文件规定,先登报挂失后方可补发,挂失费由补证人自己承担;或由当事人提出补证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暂居地)社区(村)居委会和街道(乡镇)两级证明情况属实后,可补发。《优待证》破损不能继续使用的,可视情况收回原证后予以补发。
1 F7 r# Z* ]! Y  8、持有《优待证》的老年人,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
% q5 o! u. b  K7 ]7 a& X" Y  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 T& x, i: a( m  }2 \+ W- D$ m. N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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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与白日梦 发表于 2017-10-22 15:4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政策,保证高龄老人的晚年生活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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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磊垚垚 发表于 2017-10-22 16:1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政策越来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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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诗会友 发表于 2017-10-22 19: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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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创 发表于 2017-10-24 08: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政策越来越好,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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