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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东方烹饪学校车祸两死一伤

漂亮女人 发表于 2017-11-25 08: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漂亮女人 于 2017-11-25 08:36 编辑 6 M  R. r( V5 s+ N

( h9 u# M! h' ]1 w+ S7 H1 i   2017年11月16号晚上10点20左右在外面发生车祸,三个学生两死一重伤,头部和心脏有很严重的问题,湖南省常宁市某生当场死亡。  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好了。    但是学校没一点人性,逃避责任,当时某生来读书,学校是承诺封闭式管理,事发当天属于正常工作日,为什么学生还能出去校门?现在去学校讨个说法,学校领导说跟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完全不顾死者家长的感受,说话让人寒心,一个活生生的人交给学校,学校还给家长一个死人。还煽动学生在校门口围堵家属。1 Z7 i9 I* t9 k.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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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了 发表于 2017-11-25 08: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10点还在外面荡,不遵守学校规则,出了事又找学校,这世道………交通事故,怪学校管理不当太牵强了!还是好好处理交通事故吧!节哀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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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 发表于 2017-11-25 08: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人同时发生车祸,这三个孩子做了什么事?还有半夜十点还在学校外面,大家心里堵清楚,翻墙出去的呗。自己无视学校规章制度半夜出去游荡,在外面出了事,又回来找学校?说实话,个人只有惋惜却不赞同。5 B0 u# ~9 W9 w6 d+ O(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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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漂 发表于 2017-11-25 08: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在校期间,跟学校就达成了协议,是一种合同关系。这期间学生不管是校外还是校内发生的伤亡事故,学校都有一定的责任,因为该青年是在校生,还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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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修 发表于 2017-11-25 08: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应该是监管权,不是监护权,监护权一直在他父母那里。如果学校监管不存在疏忽,执行到位,尽到了责任,那应该就不存在赔偿,大部分赔偿都是因为人道主义和安抚家长情绪和息事宁人,而不是失责。出了这种事家人确实难过,也许钱能有一定心理安慰4 h% J3 L$ B. i! _2 j- y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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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修 发表于 2017-11-25 08:4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个人都认为学校没有明显的错误。你可以请律师诉讼学校,但估计最后结果是劳命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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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月 发表于 2017-11-25 10: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惜了年纪轻轻的两条生命2 |( P# J: I5 e$ H8 N- V
很多家长,在孩子没出事之前,把孩子放在学校万事不管,甚至在孩子犯错让他来学校都显得极不乐意,一旦孩子出了事,仿佛学校和老师就是他们唯一能抓住用来发泄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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