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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学校跟我们说上级鼓励乡村教师提高学历,并且学费可以报销。按照政策是县教育局、中心校、个人各承担学费的三分之一。于是很多老师通过参加各种考试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很多以前中师毕业的教师拿到了大专、本科文凭,还有部分教师拿到在职研究生学历。上几天,我们拿着毕业证去中心学校报销学费,却被告知县教育局取消了这项政策。大专、本科学费将近5000,有些读研的几年下来花了好几万,这笔不菲的学费对于收入本就不高的乡村教师来讲,无疑是笔巨大的开支。县教育局为什么取消这项政策?当时出台这个政策,那么多老师都是按照政策做了,现在又不能报销学费,政府公信力何在?+ [" s- [8 N! S7 w) D! d
' c$ P& y1 A8 ]2 Q5 {( m7 F" S F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的《衡南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南政办发[2016]15号)第17条明文规定:保障乡村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教师培训经费按照教职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应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学费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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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是2016年下发的,想问问政府,这份文件还做不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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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G1 F2 i, X, q! M, `( q/ j k 盼望政府多为乡村基层教师解忧解困,不要让改善乡村教师条件停留在口头上。盼望得到答复,谢谢。! h3 L. p. X6 e%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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