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耒阳市人民政府兑现[2008年第3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及李向阳市长、管林立副市长批示同意漏编法律工作者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请求报告 我们是为共产党工作了二十多年而被耒阳市人民政府所遗弃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将落下老无所养的下场,现强烈要求耒阳市人民政府按照习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指示: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 1995年至97年间我们分批由耒阳市人民政府及司法局招工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法律工作者(100余人,司法局基层股长张英俊同志负责法律工作者入编,当时已入编72人,漏编22人,除外调和已经死亡外,现实有漏编人数14人),由于当时司法局基层股长张英俊出车祸意外死亡而把我们收编一事搁浅,2008年当我们知道漏编一事后曾多次找政府反映,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召开了相关会议并形成了[2008第3期]补编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因当时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此事一拖再拖,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去年年底进京反映诉求,因此2017年1月11日按市政府指示,由耒阳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形文,交市长李向阳、副市长管林立批示同意漏编法律工作者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2017年10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形成文件:有编的法律工作者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漏编法律工作者不管。我们找市长李向阳、副市长管林立询问漏编法律工作者要求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的问题,李向阳市长、管林立副市长却把自己批示的文件忘到了九霄云外。 我们强烈要求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2008第3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市长李向阳、副市长管林立批示的文件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因为他们代表的是耒阳市人民政府。老百姓违反合同有政府职能部门管,政府文件应该比合同更具法律效力吧?试问如此作为:政府的形象何在?权威何在?公信力何在?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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