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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病残儿鉴定摸底上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计办,各机关单位,省市驻耒企事业单位计生办: 为做好我市病残儿鉴定工作,切实服务好计划生育家庭,决定从5月份开始开展,在7月底完成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需作病残儿鉴定的要首先向男女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亲笔签名的申请报告和女方单位职工座谈材料; 2、申请人公民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结婚证(再婚夫妻需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死亡证明书)。 5、出生医学证明。 6、申请人与被鉴定人近期2寸合影彩色免冠照片5张;背面写上小孩姓名,女方单位计生专干和分管领导签名并盖公章。 7、患儿是在校学生的,由学校出具证明,证明其身份、病情、学习情况。由班主任、校长签名并盖公章。 8、被鉴定人的有关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和各类检查报告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经市卫计局妇幼健康股初审并结合周围群众调查,确属病残儿患者,方可填写病残儿鉴定表。具体鉴定时间待衡阳定好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耒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 来源:健康耒阳 * R% \/ m* U8 ?& ~5 i4 W# g5 P!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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